他是四川巨貪,曾任市長,單筆受賄千萬,斂財3200多萬,獲刑14年
曾任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常務副區長,郫縣縣委副書記,都江堰市委副書記、市長等職的馬漢選,堪稱四川巨貪,單筆受賄千萬,因其受賄折合人民幣3200多萬元,2018年11月30日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200萬元。2015年6月,四川省紀委將馬漢選收受安某1000萬元、收受周某價值346.5萬元住房一套的線索移交成都市紀委。2015年7月6日,四川省紀委網站發佈消息稱,馬漢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