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鄭州市委副秘書長,南陽地區行署副專員,河南省交通廳正廳級巡視員、黨組書記、廳長等職的石發亮,曾被評為河南省1995年“十大新聞人物”。因其受賄1900餘萬元,2006年8月3日被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5年12月5日,石發亮的妻子、潜逃美國13年的“百名紅通”4號嫌犯黃玉榮回國投案自首。
公開資料顯示:石發亮,1958年生,河南省扶溝縣人,上世紀70年代初從部隊轉業後,任河南省交通設計院秘書,河南省經委辦公室副主任,鄭州市委副秘書長,河南省廣播電視大學副校長,南陽地區行署副專員,河南省交通廳副廳長,河南省交通廳正廳級巡視員,港澳國際珠江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2000年5月至案發任河南省交通廳黨組書記、廳長。
據媒體報導,1994年下半年,石發亮負責鄭州市“四橋一路”建設,180天完成了計畫兩年修建的鄭州市紫荊山交流道工程施工任務,他被評為河南省1995年“十大新聞人物”。
2002年12月中旬,石發亮因嚴重違紀,被河南省紀委採取“雙規”措施。
在石發亮之前,河南省交通廳已有曾錦城、張昆桐兩任廳長落馬,二人分別被法院判處15年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時任廳長石發亮以前兩任落馬廳長為反面教材,教育系統幹部要廉潔自律,修築防腐拒貪的銅牆鐵壁,並提出“一個‘廉’字值千金”。
石發亮涉嫌受賄一案偵查終結後,經指定管轄,由湖北省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向荊州市中院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上世紀90年代末至2002年,被告人石發亮利用擔任河南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長職務便利,為相關組織和個人牟取利益,夥同妻子黃玉榮等共同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1900餘萬元。其中,被告人石發亮單獨收受他人賄賂790餘萬,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05年12月21日,荊州市中院開庭審理此案。站在被告人席上的石發亮幾次痛哭流涕,稱自己有重大立功表現,請求法院從輕發落。
法院審理認定:被告人石發亮在任河南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單獨或夥同妻子黃玉榮受賄人民幣1500餘萬元、美元48萬元、港幣35萬元,折合人民幣1900餘萬元。鑒於被告人能坦白交待其犯罪事實,並有重大立功表現,可對其減輕處罰。
2006年8月3日,荊州市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石發亮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而此時,石發亮的妻子黃玉榮,卻在美國過起了逍遙自在的生活。
黃玉榮,出生於1951年,部隊轉業軍人,和石發亮是相差7歲的“姐弟戀”,她曾任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黨委書記、河南省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石發亮案發前的2002年8月,黃玉榮潜逃美國。其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
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及國內有關部門及河南省有關部門的配合下,2015年12月5日,潜逃美國13年的“百名紅通”4號嫌犯黃玉榮回國投案自首。法院至今沒有公佈黃玉榮一案的審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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