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天津對這10種行為不予行政處罰!8月起執行
今年4月,天津發佈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第一版)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詳情)。近日,市人社局正式發佈該《清單》檔案,並明確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今年4月,天津發佈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第一版)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詳情)。近日,市人社局正式發佈該《清單》檔案,並明確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為貫徹落實2021年1月22日公佈的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促進法律體系協調統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决定對《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試行)》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
為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深入推進依法行政,近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規範性檔進行清理,對存在與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不一致、不銜接、不配套的規範性檔進行了修訂,包括當場行政處罰、行政處罰聽證、重大行政處罰集體討論決定等內容。
近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規範性檔進行清理,對存在與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不一致、不銜接、不配套的規範性檔進行了修訂,包括當場行政處罰、行政處罰聽證、重大行政處罰集體討論決定等內容。
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對行政處罰决定的簡易程式、聽證程式、收繳罰款等方面作了修改和調整,為確保《行政處罰法》全面、正確實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執法協調小組下發了《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機關就有關行政規範性檔進行清理,對存在與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不一致、不銜接、不配套的行政規範性檔進行修改或者廢止。
近期出臺的《北京市文化市場初次違法後果輕微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實施辦法(試行)》由五部分構成,明確了開展不予行政處罰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確定了“初次違法後果輕微行為”的認定標準,從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部門監管的八大領域中列舉了涉及新聞出版、文化、廣播電視、電影及旅遊五大領域中經常出現、後果輕微、易於改正的20項不予處罰事項清單,並規定了具體實施程式和要求。
不分類扔垃圾且屢教不改,應當受到處罰,而如果個人自願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可免予行政處罰。市城市管理委近日印發《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工作指引(試行)》,對相關情形作出明確規定。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分類分級執法工作管理規定(試行)》今起施行。為進一步提升執法精准度,優化營商環境,本市城管執法部門推出分類分級執法,對守法者“無事不擾”,對違法者“嚴加監管”。
為規範行政處罰聽證程式,保障和監督本省各級行政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省政府近日印發《江蘇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對聽證範圍、聽證機關和聽證人員、聽證參加人、聽證程式等作出規定。規定明確,聽證應當遵循依法、公開、公正和高效的原則,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依法予以保密外,聽證應當公開舉行。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行政處罰法是規範政府行為的一部重要法律,各地區、各部門要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施行的重要意義,採取有效措施,作出具體部署,扎實做好貫徹實施工作。
為鞏固提升道路停車改革成效,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北京市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决定》(市人大會常委會公告〔十五届〕第61號)及《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按照有償使用、共亯利用、嚴格執法、社會共治的基本原則,遵循“停車入位、停車付費、違停受罰”的基本要求,製定本意見。
從市交通委獲悉,根據《關於調整道路停車費催繳及行政處罰工作的意見》,北京道路停車繳費將於2022年1月1日起新增補繳環節,欠費不超過50元的輕微違法行為,補繳後不予處罰。北京自2019年實施道路停車改革至今,已有1031條道路、8.99萬個車位實行電子收費,納入政府非稅收入管理。
2月9日,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對原告海南某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訴被告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反壟斷行政處罰案件進行公開宣判,判决維持了省市場監管局作出的被訴處罰决定,駁回各原告請求撤銷被訴處罰决定的訴訟請求。這批反壟斷行政處罰系列案是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成立以來受理的首批行政訴訟案件,在海南省內具有較大影響,社會關注度較高。
近日,北京市中醫管理局印發《北京市中醫診所不良執業行為記錄暫行管理規定》(京中醫政字〔2022〕11號,以下簡稱《規定》),現將重點問題解讀如下:
2020年7月28日,《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明確本市有關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職責的通知>》(京編委〔2020〕22號)明確:本市審批、核准的地方鐵路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由我委負責,具體工作由我委所屬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承擔。但是,現時我委尚沒有關於鐵路建設工程品質監督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囙此,亟需通過修訂《質量監督工作規定》,指導本市鐵路建設工程品質監督工作。
近日,為切實做好保供穩價工作,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聯合發佈《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家、北京市系列助企紓困政策,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努力減輕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積極幫助困難市場主體渡過難關、恢復發展,在加快推進國家、北京市政策落地,實施《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亦莊新城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4.0版)》的基礎上,特製定以下措施。
答: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加快推進國家、北京市、經開區現行關於減稅降費、國有房屋租金减免、階段性社保優惠、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免費核酸檢測等政策落地的基礎上,為進一步加大企業幫扶力度,支持企業高品質發展,特製定本措施。
近日,北京市政府印發了《北京市助企紓困優化營商環境若幹措施》。在新聞發佈會上,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戴穎介紹,作為今年本市統籌疫情防控和穩定經濟增長實施方案的配套政策之一,《若幹措施》重點圍繞涉企服務、網上辦事、准入准營、擴大經營等5個方面,提出了34條改革舉措,推動政策精准直達快享,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幫助企業提振信心,加快恢復發展。
為促進職業教育的健康發展、加快構建現代教育體系、培養更多建設現代化強國所需要的高技術技能人才、大國工匠、能工巧匠。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對《職業教育法》的修訂。新的《職業教育法》對職業教育的內涵、工作機制、制度設計、政策支持、促進保障以及法律責任等方面都作了必要的修改和補充。
近年來,為進一步加強執法行為規範、更好服務優化營商環境,國家和本市相繼通過立法或者印發政策檔,積極推動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工作。2021年7月15日新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在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規範本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製定了條例中所涉及的21項行政處罰職權的裁量基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近日,北京經開區發佈《關於進一步支持企業上市發展的若幹措施(試行)》,針對亦莊新城225平方公里內上市成功或者擬上市企業,提出十餘項支持措施,企業上市、上市企業遷入、企業上市改制、持股平臺均可以獲得獎勵,最高獎1200萬元。
1月30日,記者從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獲悉,《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不予實施行政强制措施適用規則》(簡稱“雙不新規”)將於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通知》出臺的背景和目的是什麼?答:2021年1月22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主席令第70號)公佈,自2021年7月15日起實施,其中第三四十條規定“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製定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範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應當向社會公佈。”
2020年11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全國人力社保系統率先出臺了《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第一版)》,創新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管道。2022年7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發《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第二版)》,積極探索首違慎罰,新增了初次違法不予處罰情形。2024年,根據《行政處罰裁量基准錶》修訂情况,我們印發了《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