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發佈市場監管領域“雙不新規”2月1日起施行,涉及11類163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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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月30日,記者從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獲悉,《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不予實施行政强制措施適用規則》(簡稱“雙不新規”)將於2月1日起正式施行。

1月30日,記者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不予實施行政强制措施適用規則》(以下簡稱“雙不新規”)將於2月1日起正式施行。“雙不新規”以清單形式明確了不予行政處罰和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市場監管領域部分違法行為。這也是我省推進完善市場監管包容審慎監管體系,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創新舉措。

“雙不新規”是《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首違不罰”清單適用規則(試行)》的升級版,採取“條文+清單+配套文書”的結構框架。條文共17條,規定了不予行政處罰和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涵義、適用原則、具體情形和執行程式等內容。《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不予實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單》涉及登記註冊類、廣告監管類、市場秩序類、知識產權類、網絡交易類、產品品質類、認證認可類、計量監管類、特種設備類、食品監管類、其他類等11類共計163個事項。

新規安全底線清晰,明確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觸犯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重要工業產品質量等“三品一特”安全底線,發生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時違反突發事件應對措施等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堅決依法予以查處。新規有“力度”地助企紓困,最大程度擴大市場監管領域包容審慎的空間和範圍,最大範圍統一全省市場監管領域包容審慎裁量規則和共識。新規還積極推行少用、慎用財產罰措施,促進柔性執法與自覺守法相互融合,充分釋放執法善意。

“新規的出臺,將進一步為市場監管一線執法人員作出‘不予行政處罰、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决定提供明確參攷,推動市場監管行政執法由‘嚴罰式’向‘容錯式’轉變,讓市場主體不因‘小錯’影響生存發展。”省市場監管局法規處相關負責人表示。(記者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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