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北京市教育數據資源管理辦法(試行)》的政策解讀
《北京市教育數據資源管理辦法(試行)》近日發佈,各級各類學校向師生、家長採集資訊時,應明示使用目的、管道、範圍和存儲期限,保障其知情權和隱私權。
《北京市教育數據資源管理辦法(試行)》近日發佈,各級各類學校向師生、家長採集資訊時,應明示使用目的、管道、範圍和存儲期限,保障其知情權和隱私權。
10月21日,記者從省林草局(大熊猫國家公園四川省管理局)獲悉,為指導促進四川省的大熊猫國家公園建設工作有序推進,我省正加緊研究製定四川省的大熊猫國家公園“過渡期”管理辦法,預計最快下月出臺。
近日,海南省醫療保障局公佈《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共濟保障管理辦法(試行)》,向外徵求社會意見,並擬於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徵求意見稿指出,製定《管理辦法》旨在進一步完善我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減輕城鎮從業人員門診醫療費用負擔。《管理辦法》提出,在保障範圍與支付標準方面,參保人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
近日,海南省醫療保障局公佈《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共濟保障管理辦法(試行)》,向外徵求社會意見,並擬於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徵求意見稿指出,製定《管理辦法》旨在進一步完善我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減輕城鎮從業人員門診醫療費用負擔。海南調整最低工資標準,12月1日起執行!
11月18日,記者從四川省政府網站獲悉,新修訂的《四川省天府質量獎評選管理辦法》出臺,進一步規範評選程式、徵求意見、公示要求,嚴格獲獎組織和個人退出機制等重大變化,成為關注焦點。
建立健全“省負總責、市縣鄉三級黨委政府分級負責、有關方面及派出組織共同參與”的管理體制,其中縣級黨委負主體責任、鄉鎮黨委承擔日常管理責任;第一書記和工作隊選派管理納入鄉村振興實績考核、黨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內容……
根據日前出臺的《北京市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和《北京市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本市定點醫療機構類型將進一步擴增,參保人員就醫將更加便捷。市醫保局介紹,新政將於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規範政府購買服務行為,日前,省財政廳印發《四川省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2015年12月15日印發的《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同時廢止。
《管理辦法》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清查、評估和產權糾紛調處等也進行了明確。
為優化營商環境,更好保障二手小客車流通行業發展,便利該行業企業收購、銷售二手車的周轉流程,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警察交通管理局四部門聯合製定了《北京市二手小客車交易周轉指標管理辦法(試行)》,將於2022年第二季度起實施。
近日,北京市中醫管理局印發《北京市中醫診所不良執業行為記錄暫行管理規定》(京中醫政字〔2022〕11號,以下簡稱《規定》),現將重點問題解讀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雙减”政策精神,按照教育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結合實際研製了本市《實施細則》。2021年7月,中央出臺《關於進一步减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將强化培訓資料管理作為重要任務之一。隨後教育部研究製定了《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第十八條明確提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根據本辦法製定實施細則。我市“雙减”啟動實施以來,校外培訓亂象得到有效遏制,機构數量大幅壓減,無證機构動態清零。校外培訓治理進入常態監管新階段,需要總結經驗、固化成果,健全制度體系,構建常態監管機制。
新製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將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為充分發揮記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導功能,提升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根據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的需要和記分制度實施以來執法實踐的規律特點,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進行了三方面調整。4月1日後,買分賣分將被重罰,賣分一次記12分,最高罰5萬元。3月30日中午,公安部交管局就新辦法進行了詳細解讀。
《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劃》近日發佈。4月26日,北京市司法局對立法工作計畫進行了解讀。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畫共安排立法項目36項,其中年內力爭完成項目22項,包括地方性法規草案11項、政府規章11項。其中,要對2012年以來市政府製定的約130項政府規章開展立法後評估工作,著力查找和解决現行立法存在的制度機制問題。適時提出項目14項,包括地方性法規草案7項、政府規章7項。
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畫的重點是:圍繞加强“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高“四個服務”水准、推動高品質發展、加强生態文明建設、提升都市治理水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安排立法項目,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近日,省政府印發《四川省大熊猫國家公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讓大熊猫國家公園四川片區的建設管理實現了有法可依。《辦法》自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近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場監督管理局、商務局,共同研究製定了《北京市營利性外商投資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辦學管理辦法》,通過多項改革舉措,加大外商投資本市職業技能培訓領域的政策支持力度,吸引外國優質教育資源投資職業技能培訓領域。《管理辦法》拓寬了外商投資辦學形式,在原有中外合作辦學形式的基礎上,首次在全市範圍內允許外商單獨投資舉辦營利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支持外商以多種形式投資本市職業技能培訓市場。下一步,本市將積極發揮政策支持引導作用,吸引外國優質職業技能培訓資源來京辦學,打造一支能够支撐產業轉型陞級、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新時代首都技能人才隊伍,為“兩區”建設强化人力資源起到支撐作用。
2020年,國務院準予北京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在《深化北京市新一輪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工作方案》中提出“支持外商投資舉辦經營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改革要求。2021年10月,國務院下發《關於同意在北京市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規定的批複》(國函〔2021〕106號),授權北京市製定發佈支持外商投資舉辦經營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构的具體管理辦法。按照國務院《批複》精神和“兩區”建設任務要求,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共同研究製定了本管理辦法。
在要素保障“一盤棋”方面,昆明市將在市級層面統籌調配各類資源,持續破解供需錯配問題,提升要素供給效率。
北京的橋下空間,正在煥發生機,成為都市的“金邊銀角”。2021年至今,北京已完成二環、三環、四環、五環、六環及公路國道共565處橋下空間專項治理。昨天,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在解讀《北京市城市道路橋下空間管理辦法》時強調,城市道路橋下空間優先滿足交通通行路線組織優化、公車場站(駐車、調度)、市政應急保障(備勤)網站、公共停車場等城市交通運行基本需求,兼顧公眾體育休閒、便民服務、市容景觀等都市服務功能和需求。
近日,本市在充分銜接改革實踐成果、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積極借鑒各省市經驗的基礎上,製定印發了《北京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
《北京市地震預警管理辦法》已於3月1日正式施行。3月24日,北京市召開新聞發佈會全面解讀立法主要內容。本市正在建設平均台站間距11公里的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台網,未來在地震發生後6到8秒可向公眾發出預警資訊。
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簡稱省社科基金)是省委省政府設立的哲學社會科學基金,從今年起由省級財政預算安排5000萬元,並建立常態化增長機制。為規範其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省委宣傳部、財政廳近日印發《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管理辦法(試行)》,有效期2年。
壓減工程審批環節、降低市場主體投資成本、加快項目落地達產……近日,北京亦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正式印發全市首創的《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用地使用權帶設計方案供應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據介紹,《管理辦法》適用於亦莊新城225平方公里範圍內公開出讓的一類工業用地(M1)、工業研發用地(M4)和物流用地(W1)。下一步,北京亦莊將廣泛開展《管理辦法》的政策解讀,確保出臺政策讓企業“看得懂”“用得上”,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確保政策“落得實”“用得好”,不斷增強市場主體滿意度,釋放更多政策紅利。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省直行政事業單比特有資產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的出臺,標誌著四川省省本級貫徹落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的制度正式落地。
2023年11月1日起,郵政寄遞、園林、環衛等三個民生服務行業使用的電動三輪車將陸續更換為合法、正規的純電動正三輪載貨機車。交管部門將對這些車輛核發“京C”號段機車車牌,使用這些車輛的駕駛人必須考取機車駕駛證,確保做到上路車輛“人持證、車上牌”。
“十三五”以來,昆明市持續加强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採取製定保護辦法、建設資訊系統、樹體保護復壯等措施綜合施策,累計保護古樹名木58962株。
網售處方藥要對購藥人資訊實行實名制管理;網站首頁、醫藥健康行業板塊首頁和平臺商家店鋪主頁,不得展示處方藥資訊;網售處方藥記錄保存期限不少於5年……10月31日,從市藥監局瞭解到,《北京市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1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全國首個省、直轄市藥品監管部門出臺的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規範性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2008年,原北京市農業局印發了《北京市制造銷售使用漁具管理辦法》(京農發〔2008〕148號),對本市常見網具最小網目尺寸進行了細化明確。該辦法實施15年來,在加强漁業資源管理、保護水域生態環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中小學教材建設與管理的一系列政策要求,進一步完善北京市中小學教材管理制度,規範地方課程教材審定流程,根據教育部《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教材〔2019〕3號)《中小學教材選用管理辦法》(教材〔2023〕1號)《教育部關於加强中小學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建設與管理的意見》(教材〔2023〕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中小學教材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教材廳函〔2023〕4號)等檔案要求,結合實際,對《北京市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形成了《北京市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2023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