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加强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通行管理的通告》三民生服務行業將換用合規“正三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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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3年11月1日起,郵政寄遞、園林、環衛等三個民生服務行業使用的電動三輪車將陸續更換為合法、正規的純電動正三輪載貨機車。交管部門將對這些車輛核發“京C”號段機車車牌,使用這些車輛的駕駛人必須考取機車駕駛證,確保做到上路車輛“人持證、車上牌”。

2023年11月1日起,郵政寄遞、園林、環衛等三個民生服務行業使用的電動三輪車將陸續更換為合法、正規的純電動正三輪載貨機車。交管部門將對這些車輛核發“京C”號段機車車牌,使用這些車輛的駕駛人必須考取機車駕駛證,確保做到上路車輛“人持證、車上牌”。

8月18日晚,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場監管局、商務局、城市管理委、園林綠化局、郵政管理局七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加强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通行管理的通告》,明確民生服務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的通行管理規定。

需使用“合規純電正三輪摩托車”

《通告》明確規定:從事郵政寄遞、園林綠化、環衛等民生服務行業的電動三輪車,車輛應為經國家機動車產品首長部門許可生產,納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取得《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使用純電驅動,效能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正三輪載貨機車。

據相關權威人士介紹,早在2021年,本市五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加强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中,在規定“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的同時,已經明確“郵政寄遞、園林綠化、環衛首長部門要製定各自行業電動三四輪車使用管理辦法,2024年1月1日起,全部更換為合法車輛”。

此次《關於加强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通行管理的通告》中,明確了三個行業中使用的合法合規車輛需達到“純電驅動”“效能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正三輪載貨機車”三個要求,確保了行業用車安全可靠、效能合規、靈活機動、節能環保,能够滿足窄路清掃、快遞到家、城市綠化等都市末端運行的工作用車需求。

 合規車輛將核發京C號段機車牌

《通告》對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核發號牌作出明確規定:涉及民生服務的有關行業首長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根據行業發展特點和發展需求,製定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管理辦法,明確登記、管理、使用等規定。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核發“京C”號段機車號牌。

《通告》細化了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通行管理規定:取得“京C”號段機車號牌的,允許在全市範圍內道路行駛,但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交通信號通行;禁止駛入高速公路、都市快速路主路;除從事行業工作外,不得在高速公路、都市快速路輔路及同方向劃有三條及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含輔路)行駛;從事行業工作時,可短距離借用最外側機動車道行駛,但應在最近的相交道路駛入、駛出。

據瞭解,現時,按照2021年《管理通告》要求,市城市管理委、市郵政管理局和市園林綠化局立足行業職責、行業需求和行業特點,已分別製定了行業用車管理辦法。規範了本行業車輛和人員日常管理制度,逐人、逐車建立動態台賬,實現人車綁定;明確車輛外觀標識標準;建立定期交通安全教育機制、專用號牌預警防範機制,將行業用車交通違法和事故納入交通安全源頭監管,確保行業專用號牌和從業人員嚴把關口、嚴密流程、嚴格管理,充分發揮行業用車保障都市運行和服務民生的作用。

 合規車輛11月1日起陸續上路

為確保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及時更換合規車輛,《通告》預留了緩衝期,從《通告》發佈之日至2023年10月31日,所涉及的幾個民生服務行業可按首長部門製定的車輛管理辦法對車輛進行淘汰更新,更換為合規車輛,並申請專用號牌,同時組織督促從業人員儘快考取機車駕駛證,確保《通告》正式實施後做到“人持證、車上牌”。

8月18日發佈的《通告》中規定的時間節點為10月31日,而2021年《關於加强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規定的“過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為什麼會有這個差异?據權威人士解答,在這兩個月內,合規上牌的正三輪摩托車可與之前使用的不合規車輛共存。

從《通告》發佈之日起至11月1日還有兩個多月的時間,這主要是為郵政寄遞、園林綠化、環衛等行業提供購置合規車輛、辦理車輛注册登記、開展駕駛員培訓的時間,確保從業人員培訓到位。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行業違規用車將陸續退出,由合規車輛逐步替補,從而保障民生服務永續、不斷鏈、車輛更換可操作、不倉促,確保2024年1月1日起全部更換為合法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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