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市政府今年安排36項立法項目對約130項政府規章開展立法後評估工作
《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劃》近日發佈。4月26日,北京市司法局對立法工作計畫進行了解讀。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畫共安排立法項目36項,其中年內力爭完成項目22項,包括地方性法規草案11項、政府規章11項。其中,要對2012年以來市政府製定的約130項政府規章開展立法後評估工作,著力查找和解决現行立法存在的制度機制問題。適時提出項目14項,包括地方性法規草案7項、政府規章7項。
據北京市司法局介紹,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的重點是圍繞加强“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高“四個服務”水准、推動高品質發展、加强生態文明建設、提升都市治理水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安排立法項目。
36項立法項目主要涉及四個方面:一是圍繞促進首都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方面,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數字經濟促進條例草案、節水條例草案、都市更新條例草案和關於促進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建設的决定草案,製定標準化辦法,修訂都市公共供水管理辦法,廢止會計管理辦法、鹽業管理若干規定,開展修訂招標投標條例的立項論證等。
二是圍繞提升公共衛生、公共服務水准,建設和諧宜居環境方面,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草案,廢止獻血管理辦法,開展地名管理辦法、綠色建築發展條例、修訂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損失補償辦法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的立項論證等。
三是圍繞完善社會保障、兜牢民生底線方面,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鄉村振興促進條例草案、土壤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和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草案,開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立項論證等。
四是圍繞加强和創新社會治理、維護首都安全穩定方面,擬製定鐵路沿線安全管理規定和地震預警管理辦法,修訂王府井徒步区地區管理規定、廢止戶外廣告設定管理辦法和公共場所外語標識管理規定,開展修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無線電管理辦法、道路交通安全防範責任制管理辦法和“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的立項論證等。
2022年的立法工作呈現出三個特點:一是切實加快新興領域、重點領域立法。努力為實現首都高品質發展、健全國家治理體系急需、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必備的地方立法。二是切實統籌立改廢釋纂。著力解决法律、行政法規與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之間不銜接、不配套、不一致的問題,依法行使好地方立法權,自覺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和憲法法律權威。三是切實提高立法質效。2022年要對2012年以來市政府製定的約130項政府規章開展立法後評估工作,著力查找和解决現行立法存在的制度機制問題,使法律規範既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又符合人民群眾的意願,不斷提高立法質效,確保立一件成一件。
22項年內力爭完成項目
(一)地方性法規草案項目(11項)
1.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市文化和旅遊局起草)
2.節水條例(市水務局起草)
3.鄉村振興促進條例(市農業農村局起草)
4.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起草)
5.關於促進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建設的决定(市商務局起草)
6.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市民政局起草)
7.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市生態環境局起草)
8.都市更新條例(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起草)
9.傳染病防治條例(根據國家立法行程適時推進)(市衛生健康委起草)
10.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修訂,根據國家立法行程適時推進)(市民政局起草)
11.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根據國家立法行程適時推進)(市應急局起草)
(二)政府規章項目(11項)
1.對2012年以來製定的政府規章進行立法後評估(約130項)(市司法局組織,起草部門主責)
2.鐵路沿線安全管理規定(市交通委起草)
3.地震預警管理辦法(市地震局起草)
4.標準化辦法(市市場監管局起草)
5.王府井徒步区地區管理規定(修訂)(東城區政府起草)
6.都市公共供水管理辦法(修訂)(市水務局起草)
7.會計管理辦法(廢止)(市財政局起草)
8.鹽業管理若干規定(廢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起草)
9.獻血管理辦法(廢止)(市衛生健康委起草)
10.戶外廣告設定管理辦法(廢止)(市城市管理委起草)
11.公共場所外語標識管理規定(廢止)(市政府外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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