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進一步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上半年,貴州省進一步落實國家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各項措施,優化電價結構,合理運用降價空間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讓更多中小企業享受到政策紅利,推動結構轉型和產業陞級,取得積極成效。
上半年,貴州省進一步落實國家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各項措施,優化電價結構,合理運用降價空間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讓更多中小企業享受到政策紅利,推動結構轉型和產業陞級,取得積極成效。
南都訊中國電力消費結構變化加速,用電負荷呈現冬夏“雙高峰”特性,“削峰填穀”促進電力資源優化配置,有利於降低全社會用電成本。近日,廣東省發改委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提出,拉大峰穀比價,峰平谷比價從現行的1.65:1:0.5調整為1.7:1:0.38,峰穀電價價差達4.5:1;尖峰電價在峰段電價基礎上上浮25%。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執行。21世紀初,廣東省開始實施峰穀分時電價政策。
廣東省峰穀分時電價政策實施範圍維持不變,即包括大工業用戶、普通工業專用變壓器用戶,國家和省對部分用戶執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有專門規定的按其規定。居民用戶的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居民用戶可自主選擇是否執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全省統一劃分峰穀分時電價時段,高峰時段為10-12點、14-19點;低谷時段為0-8點;其餘時段為平段。深圳市峰穀分時電價政策另行製定公佈。
廣東省峰穀分時電價政策實施範圍維持不變,即包括大工業用戶、普通工業專用變壓器用戶,國家和省對部分用戶執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有專門規定的按其規定。居民用戶的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按規定調整,居民用戶可自主選擇是否執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執行,現行政策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規定為准。深圳市峰穀分時電價政策另行製定公佈。
廣東省峰穀分時電價政策實施範圍維持不變,即包括大工業用戶、普通工業專用變壓器用戶,國家和省對部分用戶執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有專門規定的按其規定。居民用戶的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按規定調整,居民用戶可自主選擇是否執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深圳市峰穀分時電價政策另行製定公佈。考慮到部分商業用戶錯峰用電難度大,此次暫未對商業用戶實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
廣東省峰穀分時電價政策實施範圍維持不變,即包括大工業用戶、普通工業專用變壓器用戶,國家和省對部分用戶執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有專門規定的按其規定。居民用戶的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按規定調整,居民用戶可自主選擇是否執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深圳市峰穀分時電價政策另行製定公佈。考慮到部分商業用戶錯峰用電難度大,此次暫未對商業用戶實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
按照分類政策,我省銷售電價分為居民生活用電、工商業及其他用電、農業生產用電3類,採用不同電價政策。
根據8月31日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廣東將拉大峰穀電價差,峰平谷比價從現行的1.65∶1∶0.5調整為1.7∶1∶0.38。尖峰電價在峰穀分時電價的峰段電價基礎上上浮25%。峰穀分時電價政策與尖峰電價實施範圍均不包括居民用戶;居民用戶可自主選擇是否執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
為充分發揮電價在引導電力資源優化配置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服務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促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提高電力系統運行效率,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廣東省各地市將於10月1日起執行新的峰穀分時電價政策。現時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共有112戶大工業、普通工業分時電價用電主體將執行新的電價政策,其他類型用戶電價暫無變化。
9月30日,記者從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獲悉,根據廣東省發改委近日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廣東省將拉大峰穀電價差,峰平谷比價從現行的1.65∶1∶0.5調整為1.7∶1∶0.38。尖峰電價在峰穀分時電價的峰段電價基礎上上浮25%。峰穀分時電價政策與尖峰電價實施範圍均不包括居民用戶;居民用戶可自主選擇是否執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
為了進一步理順“煤電”關係,10月25日,江蘇發佈電價新政!燃煤發電上網電量,不再實行原有政府定價制度,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市場化的上網電價。上下浮動幅度原則上均不超過20%,但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電力現貨價格不受前述上下浮動幅度限制。取消我省現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大工業用電的目錄銷售電價。
將我市工商業峰穀時段電價浮動比例調整為4:1,即高峰電價在平時段電價的基礎上上浮60%、低谷電價在平時段電價的基礎上下浮60%,尖峰電價在高峰電價基礎上上浮20%。
你的用電收費將有變!近日,湖南省發改委下發《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分時電價政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根據這個通知,分時電價將一天分為高峰、平段、低谷三部分,它們的電價比是1.6:1:0.4。這個通知旨在擴大峰穀之間的電價差,合理引導用戶削峰填穀,保障電力安全穩定運行。同時,其餘工商業及電力用戶可自行選擇是否執行分時電價,確認後保持一年不變。《通知》還明確,實施季節性尖峰電價政策。
近日,我省下發《關於進一步完善青海電網峰穀分時電價的通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旨在結合我省發用電負荷情况,通過調整峰穀時段劃分進一步完善青海電網峰穀分時電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