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乎廣東人的電費!下月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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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廣東省峰穀分時電價政策實施範圍維持不變,即包括大工業用戶、普通工業專用變壓器用戶,國家和省對部分用戶執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有專門規定的按其規定。居民用戶的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按規定調整,居民用戶可自主選擇是否執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深圳市峰穀分時電價政策另行製定公佈。考慮到部分商業用戶錯峰用電難度大,此次暫未對商業用戶實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

近日,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佈

《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完善現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

實施尖峰電價政策

自2021年10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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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現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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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現行實施範圍

廣東省峰穀分時電價政策實施範圍維持不變,即包括大工業用戶、普通工業專用變壓器用戶,國家和省對部分用戶執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有專門規定的按其規定。居民用戶的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按規定調整,居民用戶可自主選擇是否執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下一步視情况將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擴大到其他工商業用戶。

優化時段劃分

全省統一劃分峰穀分時電價時段

高峰時段10-12時、14-19時

低谷時段0-8時

其餘時段為平段

拉大峰穀比價

峰平谷比價從現行的1.65:1:0.5

調整為1.7: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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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尖峰電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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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範圍

尖峰電價實施範圍

與上述峰穀分時電價政策一致

不包括居民用戶

執行時間

尖峰電價執行時間為

7月、8月和9月三個整月

以及其他月份中

日最高氣溫達到

35℃及以上的高溫天

日最高氣溫以中央電視臺一套

每晚19點新聞聯播節目天氣預報中

發佈的廣州次日最高溫度為准

次日予以實施

執行時段

尖峰電價每天的執行時段為

11-12時、15-17時共三個小時

尖峰電價水准

尖峰電價在上述峰穀分時電價的

峰段電價基礎上上浮25%

其他事項

電網公司要對峰穀分時電價(含尖峰電價)政策的收入情况單獨歸集、單獨反映,產生的盈虧在下一監管週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核定時統籌考慮。

各地發展改革部門和電網公司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加强政策文宣引導,確保峰穀分時電價政策平穩實施;要採取多種方式告知相關用戶並進行政策解讀,做到執行政策的用戶知悉峰穀分時電價政策的有關規定及重要作用,爭取各方理解支持。執行中發現的情况和問題,請及時報告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執行,現行政策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規定為准。

深圳市峰穀分時電價政策另行製定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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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對各方的影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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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完善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按照維持銷售電價總水准基本穩定的原則設計,對社會總體用電成本影響較小。

對工業企業而言,由於合理拉大了峰穀電價價差,高峰時段的電價有所上調,低谷時段的電價有所下調,能够錯峰用電、在低谷時段多用電的企業用電成本會下降,在高峰時段特別是尖峰時段多用電的企業用電成本會有所上升,即需要承擔高峰和尖峰時段新增的供電成本。

考慮到部分商業用戶錯峰用電難度大,此次暫未對商業用戶實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

對居民而言則總體有利,如居民用戶認為自身家庭用電符合低谷多用電、高峰少用電的情况,可選擇執行峰穀分時電價,從而减少電費支出;反之則可不選擇執行峰穀分時電價。

需要指出的是,峰穀分時電價政策的實施,可有效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輸配電、發電資源投入,提升電力系統運行效率和經濟性,有利於從總體上降低全社會用電成本。

五市電價價目表

來源|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南方電網95598、中國廣州發佈,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編輯|艾心

校對|趙丹丹

稽核|周樂瑞

簽發|魯釔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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