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將旅行社設立審批等省級管理許可權調整由海南自由貿易港重點園區管理機構在重點園區範圍內實施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將旅行社設立審批等省級管理權限調整由海南自由貿易港重點園區管理機構在重點園區範圍內實施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21年7月27日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為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促進海南自由貿易港重點園區開發建設,賦予重點園區更大的自主發展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洋浦經濟開發區等重點園區管理體制的决定》,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實際,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决定將17項省級管理許可權調整由相關重點園區管理機構在重點園區範圍內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