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項物業服務清單和計價規則出爐10月起執行力促社區物業服務陽光運行
7月27日,《北京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項目清單》和《北京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成本計價規則(試行)》相繼發佈,公示了物業服務的110項事項清單和物業服務成本的基本構成,以推動物業服務陽光規範運行。清單和計價規則都將自10月1日起施行。
7月27日,《北京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項目清單》和《北京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成本計價規則(試行)》相繼發佈,公示了物業服務的110項事項清單和物業服務成本的基本構成,以推動物業服務陽光規範運行。清單和計價規則都將自10月1日起施行。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11月22日發佈《關於加强住宅工程滲漏問題質量保修維修工作的通知》,明確開發商是住宅工程質量保修的第一責任人,同時給出了住宅工程滲漏的“檢修時間表”:每年5月前應開展住宅易滲漏部位檢查,汛期過後發現的滲漏問題須在當年10月底前完成維修。
房屋漏雨後,物業應當如何及時為居民進行維修有了明確規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近日發佈《北京市住宅物業服務項目房屋漏雨維修工作指引(試行)》,明確提出,物業服務企業應按相關約定設立客服接待場所,公佈24小時電話並確保暢通,隨時接待居民的房屋漏雨報修或投訴。
為凝聚共識,補齊短板,惠及民生,增强老舊社區改造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和可持續性,實現改造工作高品質發展,近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聯合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强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建設組織管理的意見》。
老舊社區改造居民如何參與?改造過程中遇問題如何解决?改造後如何保修?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五部門3月28日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强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建設組織管理的意見》,提出38條措施加强老舊社區改造組織管理。其中規定,老舊社區改造前應開展入戶調查,回應合理個性化需求,做到“一戶一設計”。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强住宅物業服務項目疫情防控中從業人員防護的通知》。其中表示,本市住宅物業服務專案疫情防控工作納入社區防控體系,未經專業培訓或未穿戴必要防護裝備的從業人員,不得參與風險係數較高、專業性較强的一線疫情防控工作。
《規定》明確了組織應當履行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從健全制度措施和操作規程、消防設備設施維護管理、防火檢查、“兩個通道”、經營新業態和電動自行車管理等方面建立組織日常管理制度。對於電動自行車管理問題,《規定》要求,組織設定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應當符合有關科技標準規定的防火間距、防火分區、充電設施等要求。同時,從嚴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禁止入樓的要求,即“制止在建築物內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行為”。本市住宅區火灾占火灾總量近四成,物業服務企業作為社區共用設施和公共區域的管理者,承擔著向居民普及消防常識、維護管理消防設施、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道的重要職責。
一、此次廢止部分物業管理檔案的背景?《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20年5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高位統籌調度,各區、各街道(鄉鎮)、社區狠抓落實,黨建引領社區治理框架下的物業管理體系基本形成。結合當前基層物業管理工作實際,我委對物業管理領域相關檔進行了清理,發現《關於明確房改售房的物業管理收費口徑的通知》(京國土房管物字〔2001〕208號)等12個檔案內容已與《條例》相關規定不符,為更好的推進《條例》貫徹落實,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研究起草了《關於廢止部分物業管理文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决定廢止上述檔案。
12月14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佈《關於廢止部分物業管理文件的通知》,廢止了12個物業管理檔案。據悉,被廢止的檔案與《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內容不符,包含物業服務收費、《北京物業管理辦法》配套檔案、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資訊管理三個方面內容。
一、此次廢止部分物業管理檔案的背景?《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20年5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高位統籌調度,各區、各街道(鄉鎮)、社區狠抓落實,黨建引領社區治理框架下的物業管理體系基本形成。結合當前基層物業管理工作實際,我委對物業管理領域相關檔進行了清理,發現《關於明確房改售房的物業管理收費口徑的通知》(京國土房管物字〔2001〕208號)等12個檔案內容已與《條例》相關規定不符,為更好地推進《條例》貫徹落實,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研究起草了《關於廢止部分物業管理文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决定廢止上述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