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雨後,物業應當如何及時為居民進行維修有了明確規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近日發佈《北京市住宅物業服務項目房屋漏雨維修工作指引(試行)》,明確提出,物業服務企業應按相關約定設立客服接待場所,公佈24小時電話並確保暢通,隨時接待居民的房屋漏雨報修或投訴。
為落實《北京市接訴即辦工作條例》,持續推進“每月一題”之房屋漏雨問題解决,《指引》提出,物業服務企業應編制企業及項目的房屋漏雨維修管理制度、工作規程、專項預案等,並做好專項預案演練,並確保預案可執行。
物業企業還需提供接待服務。《指引》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按照物業服務契约及服務標準約定,設立客服接待場所,公佈24小時電話並確保暢通,隨時接待物業使用人房屋漏雨報修或投訴,且不得以非物業管理事項為由不予接待。《指引》針對接待流程也提出了詳細要求。物業服務企業接待物業使用人來電或者來訪的,應做好情緒安撫,詳細瞭解漏雨情况並做好記錄,形成報修工單按照企業內部流程及時移轉相關部門進行維修。
為了確保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房屋漏雨問題,物業服務企業應對報修工單及時響應處置。報修人申請立即到場處置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立即派人到場,緊急採取遮風擋雨、堵漏、避險等臨時措施。如報修人未要求立即上門處置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及時聯系報修人商定到場查看或維修時間,並在商定時間內進行維修處置。
《指引》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在維修後,應及時對報修人進行電話或上門回訪,如實填寫回訪記錄。物業服務企業與居民溝通中應注意語言文明禮貌,不得態度蠻橫,語言粗暴,不得以非物業服務事項為由直接拒絕業主報修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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