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此次廢止部分物業管理檔案的背景?
《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20年5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高位統籌調度,各區、各街道(鄉鎮)、社區狠抓落實,黨建引領社區治理框架下的物業管理體系基本形成。結合當前基層物業管理工作實際,我委對物業管理領域相關檔進行了清理,發現《關於明確房改售房的物業管理收費口徑的通知》(京國土房管物字〔2001〕208號)等12個檔案內容已與《條例》相關規定不符,為更好的推進《條例》貫徹落實,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研究起草了《關於廢止部分物業管理文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决定廢止上述檔案。
二、12個檔案廢止後,相關工作如何銜接?
本次廢止的12個檔案主要涉及物業服務收費、《北京物業管理辦法》配套檔案、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資訊管理等三個方面內容,具體檔案名稱、廢止原因及後續工作銜接見附表,以上檔案廢止後,12個檔案相對應的政策解讀同步廢止。
下一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圍繞《條例》貫徹實施,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服務羣衆,切實加強政策指導,不斷提升我市住宅物業管理項目物業服務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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