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業“以訓興業”可申請補貼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與市財政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深入推進職業技能提昇行動“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支援單位職工參與線上線下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北京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管理平臺6月28日上線後,越來越多的組織組織職工進行線上培訓學習。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與市財政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深入推進職業技能提昇行動“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支援單位職工參與線上線下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北京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管理平臺6月28日上線後,越來越多的組織組織職工進行線上培訓學習。
二十四名原職工老來無依,誰來管?近日,家住白水縣的郭超等二十餘名羣衆反映稱:他們曾是白水縣地稅局工作人員,工作多年來組織從未給職工繳納社保,他們曾向有關部門反映,問題一直得不到解决,甚至拿著法院的判决,都無濟於事,不知何故?“白水縣稅務局仍拒絕給我們繳納社保費,他們既是用人單位,又是徵收監管部門,自己監管自己,這如何是好?”
11月17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以全省2020年全口徑城鎮組織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5975.14元為標準,安慶核定2021年度全市社會保險費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7925.42元。同時為減輕企業及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負擔,安慶2021年度社會保險費個人月繳費基數下限為3429.11元。今年安慶各參保單位繳費基數申報核定工作,仍按照“先申報、預核定、再調差”原則,預收2021年度組織和職工個人各項社會保險費。
面向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鐵路運輸五行業5月8日,為幫助服務業領域困難企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財政局等九部門聯合發佈通告,對在本市參保繳費,屬於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鐵路運輸行業的企業,階段性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保費緩繳政策。
為幫助服務業領域困難企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與市稅務局、市財政局等9部門8日聯合發佈通告,對在本市參保繳費,屬於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鐵路運輸行業的企業,階段性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保費緩繳政策。5月9日起,符合條件的組織可網上申請享受相應政策。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鐵路運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的通告
5月13日,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自願暫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工作的通告》,明確在本市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如果繳納2022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可自願申請緩繳。
6月2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聯合印發了《關於擴大階段性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辦法的通告》,擴大了緩繳政策實施範圍,將參保單位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的實施期限延長到2022年年底。
《關於擴大階段性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辦法的通告》是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北京市發改委、北京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四部門聯合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紓困惠企政策的重要舉措。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緊緊圍繞助企紓困、穩定就業,積極研究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積金繳存組織: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幹規定》的要求,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市政府準予,現就2022住房公積金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市人力社會資源保障局、市財政局近日下發通知,為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小微企業招用本市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符合條件的享社會保險補貼。本市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普通高等學校、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的本市生源畢業生,不含畢業年度內應屆高校畢業生。相關企業可通過市人社局網站向注册或經營地所在區人社局提交申請。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8月19日在“法人辦事”板塊上線“一次性擴崗補助”欄目,用人單位招用畢業年度本市高校畢業生,可申請一次性擴崗補助,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直接補貼到用人單比特。
為減輕困難企業負擔,助企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近日,市人社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四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告》。通告明確,本市階段性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政策於2022年年底到期後,緩繳社會保險費的最後補繳期限由原來的2023年2月23日前繳清,延長至2023年年底繳清。參保單位可以申請在2023年年底前採取分期或逐月等管道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19號),規定自2023年5月1日起,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有關實施條件,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
6月9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發佈《關於合並申報2023年度“五險一金”繳費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為進一步方便用人單位,簡化辦理流程,提高服務效率,本市繼續實行統一入口、統一標準、統一口徑,6月10日起至7月25日,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在內的用人單位可以登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rsj.beijing.gov.cn),合併申報2023年度“五險一金”繳費工資。如用人單位未按時申報繳費工資,2023年7月起將按照組織上月繳費額的110%確定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
按照《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有關要求,經市委、市政府準予,對我市2023年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一、《關於調整本市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發放方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製定的政策依據是什麼?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城鎮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辦法〉的通知》等政策檔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