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會資源保障局、市財政局近日下發通知,為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小微企業招用本市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符合條件的享社會保險補貼。
本市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普通高等學校、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的本市生源畢業生,不含畢業年度內應屆高校畢業生。小微企業應同時滿足五個條件,包括勞動合同起始時間距畢業時間不超2年且其間畢業生未與其他用人單位簽訂並履行勞動合同;與畢業生依法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勞務派遣企業應當與畢業生簽訂2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申請時未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按月發放不低於當年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2倍的薪水;未被列入違法失信單位名單。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可申請享受最長不超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以當年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不含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的組織最低繳費標準予以補貼。相關企業可通過市人社局網站向注册或經營地所在區人社局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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