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檔案的背景依據和任務目標是什麼?
背景依據:按照《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有關要求,經市委、市政府準予,對我市2023年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任務目標: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檔案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42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6.4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62元/小時。
三、關鍵字
最低工資: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組織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四、涉及人員範圍有哪些?
適用於本市各類企、事業等用人單位。
五、檔案的執行標準及注意事項是什麼?
我市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薪水,勞動者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其它收入。
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包括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本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
六、新舊政策差异有哪些?
2021年我市對最低工資標準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32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5.3元。2023年9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資標準每月不低於242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6.4元/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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