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問答流程《北京市高層次、急需緊缺、特殊特藝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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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6年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以來,我市貫徹落實中央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精神,出臺《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京辦發〔2018〕4號),立足發揮人才評估“指揮棒”作用,完成了教育、衛生、工程、經濟等25個系列制度改革檔案。以“服務發展”為根本,調整優化職稱專業佈局,聚焦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全國文化中心建設等需要,增設了人工智慧、科技經紀、創意設計等新職稱專業,並量身定制評估標準。以“提升效能”為手段,大力推行電子職稱證書,上線2003年以來電子職稱證書37萬本,實現職稱申報、稽核、繳費、評審、査詢、取證等全程網辦,取得較好成效。2022年11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從“立”“破”“評”“服”四個方面對職稱工作提出了進一步改革要求。

 一、政策依據及背景是什麼?

2016年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以來,我市貫徹落實中央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精神,出臺《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京辦發〔2018〕4號),立足發揮人才評估“指揮棒”作用,完成了教育、衛生、工程、經濟等25個系列制度改革檔案。以“服務發展”為根本,調整優化職稱專業佈局,聚焦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全國文化中心建設等需要,增設了人工智慧、科技經紀、創意設計等新職稱專業,並量身定制評估標準。以“提升效能”為手段,大力推行電子職稱證書,上線2003年以來電子職稱證書37萬本,實現職稱申報、稽核、繳費、評審、査詢、取證等全程網辦,取得較好成效。2022年11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從“立”“破”“評”“服”四個方面對職稱工作提出了進一步改革要求。

二、出臺的目的及創新特點是什麼?

為落實《關於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檔案精神,結合中央、市委市政府關於人才評估創新改革要求,結合新時代專業科技人才隊伍發展現實需要,全面梳理職稱改革工作存在的難點痛點問題,營造有利於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評估制度環境。《北京市高層次、急需緊缺、特殊特藝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辦法》共13條,作為本市現行職稱評價體系的有益補充,進一步暢通了職稱申報綠色通道。

 三、《北京市高層次、急需緊缺、特殊特藝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辦法》主要內容及執行標準有哪些?

主要創新點:採取“一事一議”“一人一策”管道,打破常規、精准服務,不拘一格“評”人才。推行舉薦制,明確申報實行“3+1”舉薦制,要求申報人須由3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業內專家及1名相關負責人舉薦,激發專家學者參與人才評估的主動性,發揮政府、行業部門、用人單位、社會組織等多元主體作用。促進評用結合,經考核認定取得高級職稱的專業科技人才,事業單位不受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限制,根據專業科技人才能力水准,正高級可破格聘用在二、三級專業科技崗位,副高級可破格聘用在五、六級專業科技崗位。

 四、申報涉及範圍

申報人應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與在京組織建立人事勞動關係,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市級以上高層次人才項目入選者或在本市高精尖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術難題、顛覆性技術創新、解决卡脖子問題等方面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科技人才。

(二)取得《北京市境外職業資格認可目錄》急需緊缺清單中職業資格,並作出突出貢獻的國際化專業人才。

(三)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重大戰畧實施作出突出貢獻,難以用硬性條件衡量,具有絕招、絕技、絕活的身懷特殊技藝的專業人才。

(四)其他特別優秀的專業人才。

 五、對舉薦專家有什麼要求及相關注意事項有哪些?

舉薦專家應當是具有正高級職稱的業內專家。本市建立舉薦專家責任和信譽制度,對把關不嚴、未能盡責、存在嚴重失實的舉薦專家,實行退出機制;對勤勉盡責、未謀私利,但舉薦人才未評審通過的舉薦專家,不作負面評估。

  六、專有名詞解釋

職稱:是專業科技人才學術科技水准和專業能力的主要標誌。

職稱評審:是按照評審標準和程式,對專業科技人才品德、能力、業績的評議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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