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及背景是什麼?
2016年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以來,我市貫徹落實中央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精神,出臺《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京辦發〔2018〕4號),立足發揮人才評估“指揮棒”作用,完成了教育、衛生、工程、經濟等25個系列制度改革檔案。以“服務發展”為根本,調整優化職稱專業佈局,聚焦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全國文化中心建設等需要,增設了人工智慧、科技經紀、創意設計等新職稱專業,並量身定制評估標準。以“提升效能”為手段,大力推行電子職稱證書,上線2003年以來電子職稱證書37萬本,實現職稱申報、稽核、繳費、評審、査詢、取證等全程網辦,取得較好成效。2022年11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從“立”“破”“評”“服”四個方面對職稱工作提出了進一步改革要求。
二、出臺的目的是什麼?
為落實《關於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檔案精神,結合中央、市委市政府關於人才評估創新改革要求,結合新時代專業科技人才隊伍發展現實需要,全面梳理職稱改革工作存在的難點痛點問題,借鑒外省市的先進經驗。起草出臺深化職稱改革的系列檔案。這一系列檔案,將引領我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從1.0向2.0轉型陞級,從“打地基”“築籬笆”向“蓋高樓”“强平臺”轉變,練好“內外功”打好“組合拳”,進一步解决分類評估不足、評估手段趨同、評估範圍覆蓋不全面、用人主體自主權落實不够等發展中產生的問題,營造有利於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評估制度環境。
三、《關於進一步加强和改進職稱工作的通知》主要內容及執行標準有哪些?
《關於進一步加强和改進職稱工作的通知》分5個章節共17條,第一章節健全符合新時代首都發展需要的評價體系,主要是從動態調整職稱評審專業,建立多元職稱評估機制,優化職稱與職業資格對應關係,持續貫通科技技能人才評估機制,保障專業科技人才隊伍健康有序發展等5個方面對本市現有職稱評價體系進行了陞級優化。第二章節完善符合人才特點的分類評估標準,主要是從科學製定職稱評估標準,减少學歷、獎項等限制性條件兩個方面進一步完善對代表作成果可量化的“菜單式”評價指標體系,持續落實“幹什麼評什麼”。第三章節改進和創新專業科技人才評估管道,主要是從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强化區級職稱評估服務效能,暢通高層次、急需緊缺、特殊特藝人才評估通道,開展定向評估、定向使用等4個方面對本市現有的評估管道進行了改進和創新,向科研機構、中小學等專業科技人才集中、有能力開展自主評聘的組織下放職稱評聘權,向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逐步下放職稱評審、認定、服務等工作,進一步激勵專業科技人才紮根基層。第四章節打造公正高效的服務平臺,主要是從提升評審機构服務能力,樹立評審專家隊伍良好形象,提高職稱評審資訊化水準,改進對中央在京組織的服務等4個方面加强對職稱評審過程的服務,解决現實的難點痛點問題。第五章節加强職稱評審全流程監督管理,主要是從加快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加大違規行為處理力度兩個方面加強監管資訊歸集共亯,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提升誠信體系建設水准。
四、檔案適用的人員範圍有哪些?
適用於在本市所屬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從事專業工作的專業科技人才。
五、專有名詞解釋
職稱:是專業科技人才學術科技水准和專業能力的主要標誌。
職稱評審:是按照評審標準和程式,對專業科技人才品德、能力、業績的評議和認定。
六、申報職稱評估過程中出現失信行為怎麼處理及注意事項?
對申報人提供虛假資料、抄襲、剽竊、不當署名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撤銷取得的職稱,情節嚴重的3年內取消職稱及崗位晋昇資格。對申報人和評審專家的違紀違規行為記入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和北京市信用資訊共用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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