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强和改進職稱工作的通知》及相關配套措施。其中提出,對首都急需緊缺人才可實行“3+1”舉薦制,“一人一策”評高級職稱,且不受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限制。
根據新時代專業科技人才隊伍發展的現實需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全面梳理職稱改革工作中的難點痛點,第一時間組建專班,並協同海澱、豐台等區共赴長三角、珠三角等兄弟組織考察學習,同時深入本市行業龍頭企業、專業人才集中的事業單位開展調研,先後組織20餘場社會各界人士共同參與的研討會,充分聽取意見建議,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和主題教育成果,針對發現的問題出臺整改舉措,營造有利於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評估制度環境。
中小學教師等不將論文作為評審主要指標
《通知》明確,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會同本市有關行業首長部門,圍繞國家重大戰畧需求和產業發展需要設立新的職稱評審專業。同時圍繞本市特色產業、重點產業鏈設立特色職稱評審專業,開展專項評審,通過“一產一策”“一鏈一策”,實現產業鏈、人才鏈、創新鏈融合發展。
在職稱評估方面,本市以激發專業科技人才創新活力為目標,突出品德、能力、業績、貢獻導向,修訂各系列、各專業職稱評估標準,促進與當前新興職業標準相銜接,激勵專業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創新。同時根據不同學科領域特點,探索建立能够識別有天賦、有潜力人才的評估標準。
對於衛生、工程、藝術、中小學教師等實踐性强的職稱系列,不將論文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評估名額,在評估標準中也不得簡單設立論文數量、影響因數等硬性要求。各職稱系列均將論文“必選”轉變為成果“多選”,體現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專業能力、科技水准、學術影響力、創新貢獻、決策諮詢、人才培養、公共服務等代表作成果,進一步完善可量化的“菜單式”評價指標體系。
下放職稱評審權擴大組織用人自主權
《通知》明確,鼓勵科研機構開展自主評聘,支持圍繞科學中心、創新高地建設的科研機構採取更加靈活的職稱評聘機制。進一步擴大教育教學組織用人自主權,向條件成熟的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等下放高級及以下職稱評聘權,有效激發教師隊伍活力。同時,積極推進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考核及績效分配等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深度融合、相互促進。
在職稱評審服務方面,充分利用人工智慧、大資料共用等科技手段完善職稱評審系統,逐步實現職稱評審全程網辦。
教育衛生等一線崗位加大職業道德、羣衆認可度權重
為激勵專業科技人才紮根基層,在區以下教育、衛生等事業單位,評定職稱時採取“定向評估、定向使用”的管道。
對教齡滿30年且中級職稱取得滿10年,仍在教學一線崗位的教師,評定高級職稱時,加大職業道德、考核結果、學生家長及同行評估等方面的權重。
對在基層社區衛生服務機构工作滿30年且中級職稱取得滿10年,仍在診療一線崗位的衛生專業科技人員,評定高級職稱時,加大職業道德、考核結果、基層服務水平、羣衆認可度等方面的權重。
“定向評估、定向使用”的高級崗位實行總量控制、比例單列、專崗專用,不占專業科技崗位結構比例,與常設崗位分開設定、單獨管理,並向鄉村學校、特教學校、鄉鎮衛生院傾斜。
急需緊缺人才可“一人一策”申報高級職稱
結合《通知》,本市還配套出臺了《北京市高層次、急需緊缺、特殊特藝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辦法》,作為本市現行職稱評價體系的有益補充。對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術難題或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科技人才,以及引進的高層次、急需緊缺、特殊特藝人才,可以採取“一事一議”“一人一策”的管道直接申報高級職稱,不拘一格“評”人才。
符合條件的人才在職稱申報時,實行“3+1”舉薦制。申報人須由3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業內專家及1名相關工作負責人舉薦。經考核認定取得高級職稱的專業科技人才,事業單位可以不受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限制,根據專業科技人才能力水准,正高級破格聘用在二、三級專業科技崗位,副高級破格聘用在五、六級專業科技崗位,有效促進評用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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