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實施的《天津市促進港產城高質量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正式亮相。作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十項行動”落地實施的重要舉措,《政策措施》將成為推進我市港產城融合發展行動取得實效的有力支撐,對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大國家戰畧,推進天津“一基地三區”特別是北方國際航運覈心區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市交通運輸委黨委書記、主任王志楠介紹,聚焦用好天津港戰畧資源和“硬核”優勢,延伸產業鏈條、促進要素聚集,實現以港促業興城、港產城相互賦能融合發展,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市交通運輸委會同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金融局、市文化和旅遊局以及相關區政府等20餘家組織,共同開展了相關支持政策的編制,就如何發揮獎勵激勵效應,推動港口航運提升規模效益、引育航運服務企業、帶動上下游產業發展等問題進行了系統化、體系化的研究。
記者瞭解到,《政策措施》共分為4個部分27項措施,圍繞以港口為覈心、以“津”“濱”雙城為載體、發展港口經濟的思路,積極引入航運、貿易、物流企業及航運服務企業在津發展,同時注重本土企業孵化成長,促進航運全要素在津聚集,將以擴大港口經營規模、提升發展質量為抓手,助推加工、貿易等全產業鏈條聯動發展,實現港產城互聯、互補、互促的良性發展局面。
在做大港口航運規模方面,主要從做大港口通道經濟和提升我市航運企業貢獻兩方面提出10項措施。港口方面鼓勵開通國際集裝箱航線、强化環渤海內支線、鼓勵滾裝汽車出口、海鐵聯運發展、郵輪旅遊發展等,航運方面鼓勵航運企業落戶並擴大運力規模、促進頭部企業提高運輸效率、鼓勵國際船舶管理業務發展。
在做强港口關聯產業方面,主要從完善船舶服務、延伸港口重點貨類貿易鏈產業鏈、促進港航數位化陞級三方面出發,鼓勵船舶修造產業發展、鼓勵保稅船供業務發展、鼓勵口岸大型外貿主體落戶發展、鼓勵優質商品進口、建設港航數據平臺和交易平臺等。
在做優都市航運服務功能方面,主要從提高航運要素集聚效應、發展高端航運服務業、提升服務軟實力三方面,鼓勵航運金融、航運保險、海事法律服務發展,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加大航運人才培養等。
王志楠表示,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市金融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發展改革委和相關區政府等9個組織,已研究製定了12項配套實施細則。“我們將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會同相關部門和有關區政府組建工作專班、堅持目標導向結果導向,項目化、清單化落實27項措施的內容,共同推動政策措施實施、實現支持政策應享盡享、形成虹吸相應,全力支撐港產城融合發展行動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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