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發文稱“不打老人”,“不做壞事”還值得標榜了?|新京報快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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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共部門的新媒體不僅擔負著公共價值導向責任,還要顧及其所代表的公共形象。據報導,9月16日,河南省漯河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微信公眾號發文《我是漯河城管,我不打老人》,不久後文章被删除。漯河市都市管理局隨後對媒體表示,此文系二級組織發文後覺得不妥,已重新修改發文。以此而言,漯河城管此次蹭熱點的管道,不僅遺失了公共價值,更已逾越其職業倫理邊界。

公共部門的新媒體不僅擔負著公共價值導向責任,還要顧及其所代表的公共形象。

▲9月16日,河南漯河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微信公眾號發文《我是漯河城管,我不打老人》。圖/漯河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微信公眾號

文|馬滌明

據報導,9月16日,河南省漯河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微信公眾號發文《我是漯河城管,我不打老人》,不久後文章被删除。漯河市都市管理局隨後對媒體表示,此文系二級組織發文後覺得不妥,已重新修改發文。

作為行政執法部門,城管的官方微信公眾號,居然發了一篇這樣宣稱“不打老人”的文章,不免有“蹭熱點”嫌疑——近日引發强烈關注的江蘇南通“城管拎摔老太”事件餘波未平。

不可否認,蹭熱點是當前網路傳播的一種寫作手法和套路。按理說,如果是不含炒作目的,也不製造虛假內容作噱頭,只為增强關注度而蹭熱點,也無可厚非。

但是蹭熱點,亦應蹭之有道。作為公共部門的新媒體,蹭熱點更應慎之又慎,公共部門發聲不僅擔負著公共價值導向責任,還要顧及其所代表的公共形象。

以此而言,漯河城管此次蹭熱點的管道,不僅遺失了公共價值,更已逾越其職業倫理邊界。

一個城管部門曝出暴力執法事件後,其他城管部門應引以為鑒,避免發生類似行為。而漯河城管看見別人“打老人”,就在其公共平臺上發佈“我不打老人”,無疑是一種輕佻。

▲9月17日,漯河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微信公眾號重新發了一篇文章《果然是你》,配圖與被删除的《我是漯河城管,我不打老人》一樣,均為身穿城管制服的工作人員扶著一比特老太太。圖/漯河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微信公眾號

公共部門如此輕佻、以看同行笑話的樣子來突出自己的“高大上”,顯然是不合適的。

這不僅是對同行的輕佻,還是對老人的不尊重。“不打老人”分明是一種居高臨下的“施恩”口氣,那老人是不是要感謝你們的“不打之恩”?

而這也更像是一種自黑:如果不打人都成了一種自我表揚的“優秀品格”,那把自己降格到了什麼水準?

公共部門的新媒體傳播,當然可以用更輕鬆、親和的管道,但不能過頭成了輕浮。

此番看似“聰明反被聰明誤”,實質也是其價值邏輯出現了問題,比如,把“不該做壞事”這種恪守法律和道德底線的行為,理解為“不做壞事就值得標榜”。

不得不說,一句“我不打老人”,漯河城管把自己給“黑”得不輕。

當然,我們更願意相信,“我不打老人”只是文章作者思想認識上的問題,而跟漯河城管的實際工作作風無關。

不過,公共部門的新媒體,一言一語都關乎公共形象、公共價值、公信力,不管是什麼原因,都不應該出現這樣的低級錯誤,相關部門在對其進行删除、修改處理的同時,也需更多反思。

作者丨馬滌明(職員)

編輯丨徐秋穎

校對丨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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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城管 漯河 馬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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