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發文稱“不打老人”,“不做壞事”還值得標榜了?|新京報快評

城管發文稱“不打老人”,“不做壞事”還值得標榜了?|新京報快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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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部門的新媒體不僅擔負著公共價值導向責任,還要顧及其所代表的公共形象。據報導,9月16日,河南省漯河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微信公眾號發文《我是漯河城管,我不打老人》,不久後文章被删除。漯河市都市管理局隨後對媒體表示,此文系二級組織發文後覺得不妥,已重新修改發文。以此而言,漯河城管此次蹭熱點的管道,不僅遺失了公共價值,更已逾越其職業倫理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