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問答《關於2021年本市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告》
2021年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核算養老保險待遇時,以10534元/月作為計發基數。
2021年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核算養老保險待遇時,以10534元/月作為計發基數。
《關於2021年本市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告》日前發佈。通告明確,核算2021年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和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時,以10534元/月為計算基數。
2022年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核算養老保險待遇時,以11082元/月作為計算基數。2021年1月1日至今達到退休年齡,並已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按照上述規定為其重新核算基本養老金並補發差額部分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