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寧夏消防救援總隊:電動車飛線充電拒不改正最高罰款一萬元
8月1號起,《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正式施行。其中明確規定,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為了提升羣衆的電動車消防安全意識,預防和减少電動車火灾事故發生,寧夏消防救援總隊組建檢查組,近期在全區開展電動車入戶充電檢查。
8月1號起,《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正式施行。其中明確規定,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為了提升羣衆的電動車消防安全意識,預防和减少電動車火灾事故發生,寧夏消防救援總隊組建檢查組,近期在全區開展電動車入戶充電檢查。
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對電動車上樓問題作出規定。規定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解决電動車上樓,需要居民自覺,需要社區加強管理,也需要增設非機動車車棚和充電樁。
市民張女士近日向我們來電反映,有多個地面車棚長期被人佔用居住。街道、居委和物業一直想要清退,車棚裏一住就是20年,據求助人張阿姨介紹,她已經在社區住了20年,在搬進社區的時候這裡的車棚就已經存在了。就在今年9月11日,因居民充電瓶引發的火灾,但這讓她對社區的安全產生擔憂。對於車棚居住人員提出的賠償要求,王丹認為雖然住了20多年,但自始至終沒有契约做基礎,所以這種行為本身就不存在賠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