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電動車上樓問題作出規定。規定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
半個月時間內,本市不少社區開始著手整治電動車上樓,或張貼警告標語,或增設非機動車車棚和充電樁,電動車上樓的情况有所好轉,但一些社區仍存在管理漏洞,仍有市民在樓道內停放電動車。
眾多居民表達了對樓道存放電動車產生深深的擔憂;一些使用電動車的居民則表達了無處可以存放和充電的尷尬。解决電動車上樓,需要居民自覺,需要社區加強管理,也需要增設非機動車車棚和充電樁。到底哪些因素阻礙了規定的施行?記者進行了實地走訪調查。
榮居園:車棚建設地點居民曾出現分歧
8月12日,北辰區榮居園社區內,記者在社區多棟居民樓內發現,很多樓層都停放著電動車、自行車。
在社區大門口和一些樓棟一樓的宣傳欄上,記者均看到了一份《規範電動車通知》,該通知中對業主進行了提醒,其中包括禁止電動車上樓,違規停放,禁止充電;對於存在電動車違規停放會有物業人員進行制止並組織清理等在內的4點內容。
對於電動車上樓,記者隨機詢問了幾比特社區居民,大家普遍認為存在安全隱患,但由於社區內沒有電動車棚,怕丟車,多數居民還是將電動車推上了樓,“充電可以把電池拆下來拿回家,但車就放在外面,沒人幫看著,被偷了算誰的?”居民陳先生說,“我們社區之前說要建車棚,但後來就沒動靜了,也不知道什麼原因。”
針對建設車棚的情况,8月12日,記者來到該社區物業。物業公司許經理說,榮居園一共14棟居民樓,此前確實要建設地上存車處,但在選擇社區內建設地點時,因業主之間存在分歧,所以最終沒有建設。
許經理說,社區內地下有兩層,負二層是地下車庫,於是配合街道和社區的工作,將負一層改造成存車處。現時,已經對11號樓、4號樓和1號樓的負一層進行了充電樁、消防、監控等設施的建設,尚未正式開放。
社區所在的北辰區青廣源街道工作人員說,“我們街裏一直都在考慮解决禁止電動車上樓這個問題,希望大力促成電動車存車處的建設。”工作人員說,從去年開始,街道內的各個社區開始陸續建設電動車存車處,“有的園地上有空間,有的園地上沒空間,地下負一層原本規劃就是存自行車的,但是現在自行車基本很少,都是電動車,我們就考慮是否能進行改造,能够讓電動車存放。”
工作人員說,在建設之前,他們已經同消防部分和住建部門進行了詳細的諮詢。為了保證安全,地下電動車存車處採用均是智慧充電,在電池充到80%會自動斷電,避免過充,同時在存車處安裝與中控室聯網的烟感報警器,也安裝了排風、手持和掛式滅火器,在投入使用前,也會讓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檢查,確保符合消防規範後再投入使用。而對於居民們擔心的丟車問題,正在建設的幾個社區的存車處,均安裝了全方位監控設備,會盡最大可能保證車輛的安全。
瑞鄰花園:有充電設施沒有頂棚有隱患
在津南區瑞鄰花園,記者看到這裡的電動車充電設備被統一安裝在社區花園裏的空地上。但是,這裡並沒有架設車棚。
“這就是安全隱患所在。”8月10日,社區居民胡先生告訴記者,“我們社區是去年交房的,都是六七層的洋房,之前居民們都是把電動車往樓道裏推,並在樓道裏充電,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近期,通過與物業溝通、協商,在戶外區域安裝了統一的充電設備,但是物業還沒有給這裡架設車棚,遇到日曬雨淋,電動車充電會發生危險。所以,我們還在與物業進行溝通,希望完善後期設施。”
記者聯系到該社區物業,物業工作人員解釋,當初充電設備位置的設定是經過社區居民同意的,他們已經為此做了許多努力,市民關於架設車棚的需求,他們已經報給了居委會。記者聯系到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市民安全無小事,我們已經著手準備為這個社區安裝車棚。我們居委會負責多個社區,這些社區近日都將完善電動車充電配套設施。”
月雲公寓:有空間卻產權不明沒有物業
8月10日,記者走訪了位於河北區的月雲公寓,仍有社區居民將電動車推上樓,停放在樓道裏。社區6到11門的2層是一個通達兩頭的樓道,多輛電動車停放其中。
該社區5門的一比特先生告訴記者,這個社區電動車在走廊停放的情况較為頻繁,即使是8月1日《規定》施行後也是一切如故,雖然家中並不使用電動車,但是他也能體諒鄰居停放和充電的需求。他告訴記者,社區內有一座2層的車棚,現時已經荒廢,他曾向居委會建議重新翻新啟用該車棚,但這個建議卻石沉大海。
記者看到,2層車棚有便於上坡的軌道,初步具備存車條件,但是車棚的頂棚已經扭曲變形。現在已經沒有幾輛自行車存放在裡面了。
8月13日,記者走訪了月雲公寓所屬的月緯路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月雲公寓是一個產權關係較為複雜的社區,1至3門為還遷房,4門至5門是商品房,6至11門本來叫宇陽公寓,現在也屬於了月雲公寓的一部分。產權複雜也帶來了管理上的複雜,現在社區沒有物業公司,僅有一個准物業。有自治小組在為居民收取保潔費,但是更多的物業責任則無法承擔。
工作人員說,最近幾天,社區與管片警察及街道公共安全科的工作人員一起進行過月雲公寓的巡查,對社區內將電動車推上樓的居民進行勸導和科普,但是在這個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居民的反感,有居民提出:“沒有地方可以停,沒有地方可以充,我只能放樓道裏。”
記者向社區工作人員詢問,社區5門居民提出的翻新2層車棚這個方案有沒有可能實現,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時該社區的車棚產權屬於開發商穀陽物業,但由於該公司已經無法聯系,無法通過正規通路取得對於該車棚的改造許可權,所以這個方案無法推進。工作人員介紹,此前社區自治小組曾考慮過改造車棚的方案,也囙此擱置。
街道辦工作人員細數:存車處建不了有哪些原因?
沒有地方停放和充電,居民只好推車上樓。但是上樓的消防隱患更是令人觸目驚心,這種現實的困境迫在眉睫,需要提出更高效的解決方案。那麼,還有哪些具體的困難阻礙著電動車集中停放方案的落地呢?
8月13日,記者來到位於河北區的鴻順裏街道辦,公共安全科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月雲公寓的情况具有普遍性,該轄區70多個社區裏,只有20多個社區具有停放電動車的資質的存車處。剩下的社區往往囿於客觀原因,或者無場所,或者無進行管理的主體。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月雲公寓沒有物業公司,缺乏公共安全科管理的主體。社區的2層車棚經過長年風吹日曬,已經無法使用,屋頂的鐵架子也掀起了一塊,存在安全隱患。這樣的老社區也根本沒有大修基金,即使是有了物業,也會無錢可修。拋開產權的混亂不提,還有最難推進的一步,就是居民的簽字同意。即使是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的社區,居民也會頗有分歧,因為並不是所有的業主都騎電動車,很多人對於車棚的需求並不是很强烈,所以想要推進就會難上加難。
工作人員介紹,曾經引進過一個安裝電動車充電整體方案的企業,並且給存車處免費安裝充電樁,但是這項優惠政策並沒有推進下去,很多存車處的經營者並不願意參與,這也是社區充電樁安裝的阻礙之一。
市公安消防總隊:將進一步細化相關措施
記者聯系到天津市公安消防總隊,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日前,國家應急管理部公佈了《規定》,自8月1日起,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對拒不改正的組織和個人,最高可處以1萬元罰款。
8月下旬,天津市還將進一步細化相應措施。包括細化執法主體、執法範圍,明確如何取證、如何查處等問題,打出一系列準確有效的“組合拳”。届時,電動車進入低層住宅也將納入管理範圍。
津雲新聞記者劉暢鮑燕張赫洋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