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1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政策解讀
2021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繼續執行5%至12%的繳存比例政策,繳存組織可根據自身經濟情况在規定範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
2021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繼續執行5%至12%的繳存比例政策,繳存組織可根據自身經濟情况在規定範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年度繳費基數申報工作正在有序開展。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5%-12%,繳存組織可根據自身經濟情况自主確定,無需提供資料,無需審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統籌推進住房公積金繳存和社保繳費基數核定工作,2021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的上限為28221元;月繳存基數的下限為2320元,領取基本生活費職工的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624元。新受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計算借款申請人貸款金額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費標準按1624元執行。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積金繳存組織: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幹規定》的要求,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市政府準予,現就2022住房公積金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