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1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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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1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繼續執行5%至12%的繳存比例政策,繳存組織可根據自身經濟情况在規定範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

  一、什麼是年度繳費基數申報?

“年度繳費基數申報”也稱“跨年清册核定”,是指在新的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組織按照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重新調整職工的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並在規定時限向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申報。

  二、住房公積金年度是什麼?

住房公積金年度為每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2021住房公積金年度是指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組織何時辦理跨年清册核定?

為保證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按時、足額繳存,繳存組織應在完成6月公積金匯繳後、7月31日前(托收繳款的組織應在7月托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工作。緩繳狀態的組織也應辦理。

  四、2021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比例是多少?

2021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比例仍為5%-12%,繳存組織可根據自身經濟情况自主確定,無需提供資料,無需審批。

  五、2021住房公積金年度月繳存基數上下限是多少?

2021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8221元,月繳存基數下限為2320元。

  六、職工的繳存基數如何計算?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是指職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2021年度職工月繳存基數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工資總額除以12.2021年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第二個月薪水;2021年新調入職工從調入組織發放薪水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調入當月薪水。

特別提示:職工2020年在繳存組織工作時間不足一年的,繳存基數為2020年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月數。

舉例:

1.職工A於2021年3月12日新參加工作,在甲公司入職。2021年4月甲公司為其發放薪水6000元,則甲公司應在4月為A辦理住房公積金增員,其繳存基數為6000元。甲公司辦理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跨年清册核定時,A的基數仍為6000元。

2.職工B於2021年5月18日調入至乙公司,2021年5月乙公司為其發放薪水8000元,則乙公司應在5月為B辦理住房公積金增員,其繳存基數為8000元。乙公司辦理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跨年清册核定時,B的基數仍為8000元。

3.職工C於2020年8月在丙公司入職,2020年8-12月期間每月薪水5000元。2020年12月C收到丙公司發放年終獎10000元。丙公司在辦理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跨年清册核定時,C的繳存基數應為(5000*5+10000)/5=7000元。

  七、組織辦理年度繳費基數申報有幾種通路?

共有三種通路:一是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辦理;二是通過住房公積金組織網上業務平臺(http://gjj.beijing.gov.cn/)辦理;三是通過住房公積金任意管理部或銀行代辦網點辦理。為簡化此項工作辦理流程,推薦使用社保通路合併辦理。具體辦理流程參見(http://gjj.beijing.gov.cn/web/zwgk61/xwdt/_300666/11011413/index.html,也可觀看視頻瞭解)

  八、如何辦理跨年清册核定?

具體流程您可參閱“組織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跨年清册核定操作詳解”(網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3/387178/index.html)。

  九、如何通過網上查詢跨年清册是否核定成功?

組織登入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臺後,點擊左側【公積金】-【跨年清册核定】,在頁面下方“歷史跨年清册資訊”欄目中如顯示“2021-2022”清册資訊,則表示已成功完成2021年度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十、跨年清册報錯了能在網上撤回嗎?

組織的跨年清册核定應以本組織6月的繳存人員為基礎。如已完成跨年清册核定,未進行7月增、減員或匯繳操作,可登入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臺,點擊左側【公積金】-【跨年清册核定】,在“歷史跨年清册資訊”中點擊【撤回】,撤回成功後可重新辦理跨年清册核定。

 十一、發現跨年清册已無法撤回該怎麼辦?

如組織在跨年清册核定完成後又進行了7月增、減員或匯繳操作,無法辦理“撤回”,可在網上業務平臺通過“調整繳存額”、“組織資訊變更”功能進行調整。分以下兩種情况:

1.繳存基數錄入錯誤,可進行調整

組織登入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臺,點擊左側【公積金】-【匯補繳】-【調整繳存額】-【單筆調整】,錄入調整後的“繳存基數”後提交即可。

特別提示:繳存組織通過網上在一個住房公積金年度內可以為每名職工調整一次。若組織為同一職工多次調整繳存基數,需到管理部或受託銀行代辦點櫃檯辦理。

2.繳存比例錄入錯誤,可進行調整

組織登入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臺,點擊左側【公積金】-【組織資訊管理】-【組織資訊變更】,點擊【組織繳存比例】右側【變更】按鈕,根據自身情况在5%-12%自行選擇繳存比例後,點擊“確認”後提交即可。

 十二、如果組織未及時發現跨年清册錄入失誤,導致為職工多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該如何處理?

1.為職工多繳,可申請退回

組織申請將多繳的款項從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扣劃回組織帳戶的,需徵求職工本人同意後,組織經辦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填寫《單比特個人多繳住房公積金劃回單比特戶申請錶》(住房公積金錶210)並加蓋組織關防,到任意管理部或受託銀行代辦點櫃檯辦理。

2.為職工少繳,應及時補繳

組織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錯誤,未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先將職工繳存基數調整正確後,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臺或櫃檯為其辦理差額補繳。

網上申報時,“補繳類型”應選擇“差額補繳”,錄入補繳資訊後點擊【確認申報補繳清册】即可。櫃檯辦理時,組織經辦人應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填寫完整並加蓋組織關防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册》(住房公積金錶207)到任意管理部或受託銀行代辦點櫃檯辦理。

選擇托收管道繳款的,托收日自動托收完成補繳;未選擇托收管道繳款的,組織還可通過轉帳支票、銀行匯款和現金進行繳款。

  十三、組織如何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組織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管道共四種,分別為委託銀行收款(簡稱“托收”)、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現金。

1.使用“托收”管道繳存(推薦使用)

企業在開辦及銀行開立帳戶時,e窗通平臺同步將企業銀行帳戶資訊推送至公積金中心,自動完成企業住房公積金托收登記。

組織還可通過網上業務平臺辦理托收登記。點擊組織網上業務平臺頁面左側功能表列【公積金】-【組織資訊管理】-【委託收款繳款】,填寫委託收款資訊後,點擊【提交】即可。銀行在組織選定的托收日自動完成托收繳款,無需組織現場辦理。

2.使用“轉帳支票”管道繳存

組織經辦人可攜帶轉帳支票到任意管理部或受託銀行代辦點櫃檯辦理。

3.使用“銀行匯款”管道繳存

組織可登入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臺,在匯繳頁面點擊【繳款】,選中需繳款的清册後點擊【下一步】,在“繳款管道”中選擇【銀行匯款】,“中心開戶銀行”中任意選擇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收款銀行名稱,提交後點擊【列印繳款通知單】。組織在3個工作日內通過本組織開戶行網銀或櫃檯向《銀行匯款繳款通知單》中顯示的銀行帳號辦理匯款,完成繳款。

4.使用“現金”管道繳存

組織可登入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臺,在匯繳頁面點擊【繳款】按鈕,選中需繳款的清册後點擊【下一步】,在“繳款管道”中選擇【現金繳款】,“中心開戶銀行”中任意選擇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收款銀行名稱。選擇完畢後,“中心帳戶名稱”和“中心收款帳戶”自動顯示數據,提交後點擊【列印繳款通知單】。組織攜帶現金和《現金繳款通知單》在3個工作日內到所選的收款銀行任意網點辦理現金繳款。

提示:現金繳款只能到選定的收款銀行櫃檯存入,不能通過網銀辦理。例如:《現金繳款通知單》中顯示的銀行是交通銀行,那麼只能到交通銀行任意網點櫃檯存入現金。

  十四、繳存組織若生產經營困難,可否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暫緩繳存?

組織若生產經營困難,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無職工代表大會的,應經全體職工2/3以上同意),可在1-4%範圍內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緩繳住房公積金的組織,待經濟效益好轉後,應為職工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

組織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可通過網上或櫃檯辦理。組織應提交《單比特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申請錶》(住房公積金錶211)和《單比特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清册》(住房公積金錶212)。組織無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應由2/3以上職工在《單比特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清册》中簽字,同意組織申請降比或緩繳。所屬管理部對組織申請的降比或緩繳事項進行稽核,組織可通過櫃檯領取稽核結果或申請郵寄送達。

  特別提示:

1.組織如申請自2021年7月起緩繳住房公積金,應在完成2021年度跨年清册核定後辦理。

2.降比和緩繳申請經審批後生效,有效期到下一年6月底。

3.受託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銀行代辦點不辦理此項業務。組織應到所屬的管理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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