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積金歸集業務有關情况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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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住房公積金年度繳費基數申報工作正在有序開展。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5%-12%,繳存組織可根據自身經濟情况自主確定,無需提供資料,無需審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統籌推進住房公積金繳存和社保繳費基數核定工作,2021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的上限為28221元;月繳存基數的下限為2320元,領取基本生活費職工的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624元。新受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計算借款申請人貸款金額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費標準按1624元執行。

  一、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申報

住房公積金年度繳費基數申報工作正在有序開展。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5%-12%,繳存組織可根據自身經濟情况自主確定,無需提供資料,無需審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統籌推進住房公積金繳存和社保繳費基數核定工作,2021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的上限為28221元;月繳存基數的下限為2320元,領取基本生活費職工的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624元。新受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計算借款申請人貸款金額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費標準按1624元執行。

為保證職工的公積金按時、足額繳存,繳存組織應在完成6月公積金匯繳後、7月31日前(托收繳款的組織應在托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根據我市優化營商環境要求,遵循“一數一源、資訊共用、一步辦理”的原則,2021年度我中心持續加强與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數據互通互聯。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7月25日期間,所有繳存組織都可以通過市人社局網站申報“五險一金”繳費工資,簡化了組織調整職工繳費基數的工作流程,减少了同一事項在不同部門的重複申報現象,進一步為繳存組織提供便利。

繳存組織可通過市人社局網站査詢是否年度繳費工資合併申報是否成功辦理,也可登入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査詢跨年清册核定結果及住房公積金托收情况。不方便上網的組織還可選擇就近管理部或銀行代辦網點進行査詢。

同時,組織若生產經營困難,可在完成2021年度跨年清册核定後,向所屬管理部申請自2021年7月起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申請經審批後生效,有效期到次年6月30日。

  二、以羣衆需求為導向,持續優化服務環境

2021年在北京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黨史學習教育中,堅持問題導向、多措並舉,扎實開展“局處長走流程”工作,扎實推進“我為羣衆辦實事”實踐活動,切實提高首都羣衆在住房公積金領域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將原52個政務服務事項綜合成42個。截至目前,我中心全程網辦事項由28個新增為30個,占比71%,“組織申請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和“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樓盤資訊變更”實現網上辦結;所有事項跑動次數由0.35减至0.29;辦事資料由47份减至35份;辦理時限由43天减至23天。精簡辦事資料及辦理時限已提前完成目標,全程網辦事項及跑動次數預計在今年年底前還要繼續精簡。

為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政務服務,豐富辦事通路,大力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减時間、减環節、减資料、减跑動,實現企業和羣衆异地辦事“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地辦”,在已實現3項跨省通辦事項的基礎上,我中心於2021年5月印發《關於進一步實現住房公積金服務“跨省通辦”的通知》,新增6項“跨省通辦”服務事項。

我中心通過深挖羣衆辦事的痛點堵點,同步建立重點民生項目清單,致力於打通服務羣衆的“最後一公里”,近期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提昇便民服務的通知》,方便群眾辦事。具體包括:

1.擴大業務辦事主體範圍。

取消北京市域外購房選取只可組織經辦人辦理的相關要求,所有選取事項都可由申請人本人辦理。

2.無房租房選取到期後自動簡訊提醒

為方便用戶每年到期接續辦理“無房租房”選取業務,新增住房公積金無房租房選取到期簡訊提醒功能。如選取人現有“無房租房”到期已滿一年,具備申請新一年度選取申請條件的,系統將發送短信提示用戶及時辦理選取申請業務。囙此,建議個人用戶對系統中預留手機號碼及時做維護,防止因未收到提醒簡訊影響業務辦理。

3.擴大網上查詢範圍

一是職工下次選取到賬時間網上可查。職工如已辦理購房或租房選取,並已完成約定選取登記確定自動收款週期後,可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臺査詢下次選取的到賬時間。二是托收失敗原因網上可查。組織以委託收款管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如發現繳款失敗,可通過網上業務平臺隨時査詢失敗原因並進行相應調整。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對標對錶,圍繞發現的問題進一步優化事項辦理流程,持續落實我市减資料、减時限、减環節、减跑動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提高公積金服務水平。

  三、個人封存帳戶選取轉移相關政策介紹

由於工作調動,部分外地職工雖已離開我市到外地工作,但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未做後續處理,囙此形成大量封存帳戶,經我中心與外地公積金中心數據比對,此類封存人員約為58萬人。建議這部分已在外地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可向當地公積金申請將北京的封存帳戶轉出合併;如未在外地繳存的,在京封存時間達到半年的,可以網上申請銷戶選取現場辦結,封存時間達到三年的,可網上申請銷戶選取網上辦結。下一步,我中心將在住建部的統一部署下,加强與外地公積金中心的資料共用,研究進一步减化此類“非京籍離職銷戶”選取業務。

同時,通過與市民政局、市社保中心數據比對,部分封存人員已身故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銷戶選取條件,但未及時辦理。為維護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加快推進這部分封存帳戶清理工作,我中心將於近期將對長期未清理的封存帳戶資訊通過中心官網向公眾公示。此次公示的人員包括:

一是符合銷戶選取條件封存人員資訊,具體包含⑴無法聯系家屬的已故人員;⑵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封存人員。請上述人員家屬或職工本人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儘快辦理銷戶選取手續。辦理管道可參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http://gjj.beijing.gov.cn/)“首頁—政務服務—操作詳解—住房公積金選取”專欄相關內容。

二是身份資訊不清晰封存人員資訊。請上述職工本人持有效的身份證件到各管理部或受託銀行網點櫃檯核實資訊後,辦理個人資訊變更手續。

最後,提示各位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我中心14個住房公積金選取服務事項已全部面向職工個人辦理,其中9項已實現全程網辦“零跑動”,建議選取人無需通過仲介機構,親自使用北京住房公積金網網上平臺辦理選取業務,並留下寶貴意見建議,幫助我們進一步優化完善業務流程,提高服務水平。

附件1:關於2021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

附件2:《關於2021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附件3:關於合併申報2021年度“五險一金”繳費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

附件4:《關於合並申報2021年度“五險一金”繳費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住房公積金部分)政策解讀

附件5:關於進一步實現住房公積金服務“跨省通辦”的通知

附件6:《關於進一步實現住房公積金服務“跨省通辦”的通知》政策解讀

附件7:關於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提升便民服務的通知

附件8:《關於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提昇便民服務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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