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老太多次吵架鬧離婚,老伴笑出鹅叫聲:還得先領結婚證!
有那麼一段時間,在廣大農村地區,適婚男女青年都缺乏辦理結婚證的意識,很多人認為只要到了結婚年齡,媒妁之言,父母同意,舉辦了婚禮就算是結婚了。當然,這種婚姻形式後來還是被法律認可的,大多數按照後期出臺的事實婚姻認定政策補辦了結婚證。從很多案例來看,這種婚姻形式大部分比現在的小青年的婚姻更加穩固,極少有分手的狀況發生。一起來看看浙江老孫頭和“妻子”楊桂蓮之間相當鬧騰的愛情故事,或許能够找到答案。
有那麼一段時間,在廣大農村地區,適婚男女青年都缺乏辦理結婚證的意識,很多人認為只要到了結婚年齡,媒妁之言,父母同意,舉辦了婚禮就算是結婚了。當然,這種婚姻形式後來還是被法律認可的,大多數按照後期出臺的事實婚姻認定政策補辦了結婚證。從很多案例來看,這種婚姻形式大部分比現在的小青年的婚姻更加穩固,極少有分手的狀況發生。一起來看看浙江老孫頭和“妻子”楊桂蓮之間相當鬧騰的愛情故事,或許能够找到答案。
4月的北京,最後一波春寒將走未走,夜晚時仍是寒風蕭瑟。湯伶有一點發抖,她跺了跺脚,一對眉頭緊皺,臉上表情也是可見的冰涼。作為北京土著,她的成長安定且優渥。結婚不過2年,兩人開始分居,婚姻名存實亡。領到了結婚證後,2011年5到7月,湯伶和王東去往北醫三院,做試管嬰兒、後誕下一女嬰。結婚證上,是湯伶10年前的照片。沒有登記結婚,卻領到一張結婚證。湯伶名下的4套房中,她賣出了其中大的一套。從一審判決結果看,
28年前,李小英與丈夫吳三勇經人介紹認識,但當時吳三勇未到法定結婚年齡,於是吳三勇的父親想了個“辦法”,讓吳三勇拿著哥哥吳二勇的身份證去登記。最終,雙方以欺騙的手段領取了這張結婚證。二人抱著僥倖心理,共同生活了28年。但28年後,李小英去房管局査詢房產資訊才得知,這張結婚證竟是無效的!於是,兩人向三台縣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撤銷李小英與吳二勇的無效婚姻,法院依法判决婚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