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生活28年打拼置下四處房產
妻子査詢房產資訊卻被告知二人婚姻無效,無權查看
……
28年前,李小英與丈夫吳三勇經人介紹認識,但當時吳三勇未到法定結婚年齡,於是吳三勇的父親想了個“辦法”,讓吳三勇拿著哥哥吳二勇的身份證去登記。最終,雙方以欺騙的手段領取了這張結婚證。
二人抱著僥倖心理,共同生活了28年。
但28年後,李小英去房管局査詢房產資訊才得知,這張結婚證竟是無效的!
於是,兩人向三台縣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撤銷李小英與吳二勇的無效婚姻,法院依法判决婚姻無效。
拿到判决後,李小英想要同丈夫吳三勇重新領取結婚證,卻遭到吳三勇的拒絕,這對於李小英而言無異於晴天霹靂。
李小英不想生活了28年的家散了,兒女也希望父母能好好過日子,法官組織多次調解,奈何吳三勇態度強硬,始終不願意與李小英領取結婚證,也不願意在房產證加上李小英的名字。
最終,法院依法判决兩人名下的四處房產全部對半分割,各占50%。
李小英與吳三勇兩人攜手走過28年,以為是共白首的夫妻,沒成想只是一個屋簷下的“同居”,他們一個想要補領結婚證,另一個卻不願意,這也提醒大家抱著僥倖心理鑽法律空子,懲罰雖遲必到!
現實生活中,不論是戀人還是夫妻,只要兩個人在一起的心不變,便能攜手奮進到白頭!(本文中所有名字均為化名)
來源:綿陽中院微信公眾號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