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綿陽:共同生活28年與自己領證的竟是丈夫親哥哥
28年前,李小英與丈夫吳三勇經人介紹認識,但當時吳三勇未到法定結婚年齡,於是吳三勇的父親想了個“辦法”,讓吳三勇拿著哥哥吳二勇的身份證去登記。最終,雙方以欺騙的手段領取了這張結婚證。二人抱著僥倖心理,共同生活了28年。但28年後,李小英去房管局査詢房產資訊才得知,這張結婚證竟是無效的!於是,兩人向三台縣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撤銷李小英與吳二勇的無效婚姻,法院依法判决婚姻無效。
28年前,李小英與丈夫吳三勇經人介紹認識,但當時吳三勇未到法定結婚年齡,於是吳三勇的父親想了個“辦法”,讓吳三勇拿著哥哥吳二勇的身份證去登記。最終,雙方以欺騙的手段領取了這張結婚證。二人抱著僥倖心理,共同生活了28年。但28年後,李小英去房管局査詢房產資訊才得知,這張結婚證竟是無效的!於是,兩人向三台縣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撤銷李小英與吳二勇的無效婚姻,法院依法判决婚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