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扶持辦法2022年起施行四項基本服務免費提供養老驛站將獲“基礎補貼”
新修訂的《北京市社區養老服務驛站運營扶持辦法》日前出臺,將於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扶持辦法對養老驛站功能定位進行了調整優化,對驛站運營補貼管道進行了大幅調整,將以往按照服務流量進行補貼的管道,調整為給予驛站基礎補貼。
新修訂的《北京市社區養老服務驛站運營扶持辦法》日前出臺,將於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扶持辦法對養老驛站功能定位進行了調整優化,對驛站運營補貼管道進行了大幅調整,將以往按照服務流量進行補貼的管道,調整為給予驛站基礎補貼。
市教委日前發佈《北京市中學教師開放型在線輔導計劃(試行)》。根據該計畫,從2022年起,除節假日和寒暑假外,週一至週五每天18時至21時,本市所有國中學生都可享受線上輔導服務,輔導學科涵蓋語文、數學、英語等9門。
12月29日,市民政局舉行新聞發佈會,對新修訂的《北京市社區養老服務驛站運營扶持辦法》進行解讀。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本《辦法》將推動養老驛站聚焦基本養老服務物件、落實基本養老服務,既獲取政府基礎支持,又為困難老年人跟進服務敞開大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政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稅務部門的有關部署和要求,根據《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人民銀行關於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21〕19號)和本市有關規定,具體明確自2022年1月1日起將本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徵收後的征管事項,實現征管有序銜接和便民、高效繳費,製定本公告。
在4月22日下午的新聞發佈會上,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戴穎介紹,本市26個部門結合北京實際,針對當前企業最關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現實困難,研究提出4個方面18條措施,切實減輕疫情對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影響,積極幫助服務業領域困難企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等有關事項的公告》(2022年第14號)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發佈《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於印花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穩崗工作力度,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階段性緩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有關事項的緊急通知》(人社廳函〔2022〕99號)要求,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與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水務局、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等部門共同研究,7月4日,發佈了《關於階段性緩繳農民工薪水保證金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2年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核算養老保險待遇時,以11082元/月作為計算基數。2021年1月1日至今達到退休年齡,並已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按照上述規定為其重新核算基本養老金並補發差額部分養老金。
近日,北京市重磅發佈《關於新時代高質量推動生態涵養區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的實施方案》,系統部署未來5年生態涵養區重要發力點。
近日,由市水務局與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共同研究起草的《北京市水生態區域補償暫行辦法》經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後,以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並於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這是本市正式出臺的第一個市級層面水生態區域補償檔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19號),規定自2023年5月1日起,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有關實施條件,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
高品質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是新時代首都發展的根本要求。近日,北京市出臺《關於進一步推動首都高質量發展取得新突破的行動方案(2023-2025年)》,推動當前經濟持續回升向好和中長期首都高品質發展。首都高品質發展即將踏上“進階之旅”,快一起出發!
進一步落實《關於印發長期處方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21〕17號)、《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於貫徹落實《長期處方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京衛醫〔2023〕1號)等有關規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