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本市非居民用瓦斯銷售價格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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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北京市發改委根據非居民用瓦斯價格聯動機制有關要求,印發《關於調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日前,北京市發改委根據非居民用瓦斯價格聯動機制有關要求,印發《關於調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本市居民用能價格維持穩定、不作調整

今冬供暖季期間,本市居民用電、氣、熱價格維持穩定,不作調整;執行居民價格的學校、養老福利機构、社區居委會等非居民用戶價格不作調整。非居民熱價不作調整。

非居民用瓦斯銷售價格階段性調整

按照本市瓦斯價格調整機制,非居民用筦道瓦斯銷售價格自2023年11月19日至2024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與上年同期持平,2024年3月16日取消上浮。非居民氣價調整後價格如下:

北京市非居民用筦道瓦斯銷售價格表

組織:元/立方米

北京市非居民用筦道瓦斯銷售價格表

注:壓縮天然氣加氣母站供居民用氣價格繼續執行2.10元/立方米。

北京市發改委同時要求,各燃氣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相關規定,及時做好銷售銜接,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障穩定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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