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發改委根據非居民用瓦斯價格聯動機制有關要求,印發《關於調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本市居民用能價格維持穩定、不作調整
今冬供暖季期間,本市居民用電、氣、熱價格維持穩定,不作調整;執行居民價格的學校、養老福利機构、社區居委會等非居民用戶價格不作調整。非居民熱價不作調整。
非居民用瓦斯銷售價格階段性調整
按照本市瓦斯價格調整機制,非居民用筦道瓦斯銷售價格自2023年11月19日至2024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與上年同期持平,2024年3月16日取消上浮。非居民氣價調整後價格如下:
北京市非居民用筦道瓦斯銷售價格表
組織:元/立方米
注:壓縮天然氣加氣母站供居民用氣價格繼續執行2.10元/立方米。
北京市發改委同時要求,各燃氣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相關規定,及時做好銷售銜接,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障穩定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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