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區條例》10月1日起施行為改革創新先行先試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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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年10月1日,《四川天府新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施行。“立法給予天府新區更大的改革和創新空間,賦予更大的自主發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創新許可權,有利於破除制約天府新區發展的瓶頸障礙,强化放權賦能聚勢發展。”

今年10月1日,《四川天府新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施行。“立法給予天府新區更大的改革和創新空間,賦予更大的自主發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創新許可權,有利於破除制約天府新區發展的瓶頸障礙,强化放權賦能聚勢發展。”在8月25日省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省人大經濟委副主任委員吳泓如是說。

明確天府新區的功能定位和發展目標

《條例》共9章53條,包括總則、管理體制、規劃建設、科技創新、產業發展、開放合作、生態宜居、服務保障、附則。

《條例》明確了天府新區的功能定位和發展目標,明確“把四川天府新區建設成為新時代公園都市典範”;明確省人民政府加强對天府新區的組織領導,賦予天府新區自主發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創新的許可權,給予天府新區更多自主權,鼓勵天府新區開展各類改革探索;規定要建立有利於鼓勵改革創新的考核、評估、激勵和容錯糾錯機制。“從法治層面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擔當作為、幹事創業,堅定銳意改革創新的信心和决心,為建設國家級新區凝聚創新創業的强大合力。”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楊筠表示。

最大限度賦予相關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

理順管理體制,充分放權賦能。《條例》在明確天府新區法定主體地位,進一步分清省、市、直管區以及各片區的職能職責邊界的同時,通過立法直接授權和行政權力“清單式”授權以及行政委託等三種方式,最大限度地賦予天府新區管委會省級、市級相關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為天府新區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法制支撐。借鑒武漢長江新區的立法經驗,通過立法直接授予天府新區管委會在土地徵收、補償,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土地儲備和閒置土地處置等方面的許可權。

突出創新驅動,優化產業佈局。《條例》在重大科技、科教基礎設施佈局,西部(成都)科學城、成渝綜合性科學中心和高水准實驗室體系統籌建設,重大產業項目和平臺佈局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助力天府新區科學規劃和建設現代產業集群,加快構建與內陸金融開放服務體系相匹配的金融產業生態,强化區域經濟產業帶動力。

嚴格准入制度,嚴守耕地紅線。《條例》進一步明確天府新區應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建立嚴格的生態環境准入制度,强化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和生態系統保護;規定天府新區應當建立耕地數量保護監管網格體系和耕地品質監管評價體系,持續監測和分析耕地動態變化情况,實現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監督責任全覆蓋。

《條例》注重強化服務保障,提升治理能力。明確天府新區應當提供公平、高效、優質的政務服務,依託天府中央法務區提供高品質法律服務,建設一流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支持天府新區在人才引進方面先行先試,建立住房保障機制、薪酬激勵機制等;明確天府新區應當建立省級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創新辦學體制機制,探索學位供給新模式;規定天府新區要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構建綜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要求天府新區探索社區發展和社會治理相融合的基層自治模式,推進都市治理現代化。

量身定做重要人才服務保障政策

“《條例》規定,可以創新符合實際的選人用人機制、薪酬激勵機制和人才交流機制,實施分類管理等人事管理制度,這激勵天府新區大膽創新,搭建符合公園城市建設發展需要人才管理體系。同時,明確應當支持天府新區在人才引進使用等方面先行先試,支持建立與人才引進需求相適應的積分落戶區域加分管理制度、住房保障機制。支持重大科研專案推行首席科學家負責制、總師負責制和法人負責制。鼓勵對高層次和緊缺人才實行年薪制、協定薪水制、項目薪水制等以貢獻為導向的薪酬激勵機制。這些都是從高層次人才需求考慮、量身定做的重要人才服務保障政策。”天府新區黨工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劉榮華表示,將積極開展《條例》文宣培訓,製定貫徹實施方案,梳理編制權力清單,加快細化出臺一批務實管用、前瞻性强的實施辦法,通過試點先行、逐步推開等管道逐一抓好落實。(劉珩記者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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