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進一步規範住宅物業收費物業不得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裝修押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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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8月23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佈通知,明確自8月21日起,物業不得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不得重複收取生活垃圾清運費、不得收取室內裝修管理服務費等費用,進一步規範了住宅物業管理項目收費內容。同時,物業不得向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收取或變相收取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費,不得向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收取或變相收取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保證金、裝修押金等費用。物業在向業主收取相關費用時,存在業主拒交,或者物業重複收取的情况,進而引發了業主、物業等相關主體間的衝突。同時,物業服務人應當加强對物業管理區域內拆除、改造共有部分的巡視檢查,不得以未收費為由不履行義務。

8月23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佈通知,明確自8月21日起,物業不得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不得重複收取生活垃圾清運費、不得收取室內裝修管理服務費等費用,進一步規範了住宅物業管理項目收費內容。

近年來,物業服務不標準、不規範和收費存在亂象等問題一直是羣衆投訴的“重災區”。為了解决上述問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住宅物業管理項目生活垃圾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相關收費的通知》。根據《通知》,自8月21日起,物業不得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此外,如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中包含生活垃圾清運費,物業不得重複收取生活垃圾清運費;如未包含,則可以按照政府定價標準收取。根據政府定價標準,生活垃圾清運費收費標準為每年每戶30元,物業應該在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公示。

同時,物業不得向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收取或變相收取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費,不得向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收取或變相收取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保證金、裝修押金等費用。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日常生活中,多數業主不瞭解居民生活垃圾收費的標準和內容。物業在向業主收取相關費用時,存在業主拒交,或者物業重複收取的情况,進而引發了業主、物業等相關主體間的衝突。同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費高、裝飾裝修保證金退還難的問題也是羣衆反映較多的問題。這次出臺相應規範,回應了羣衆對上述問題的訴求。

《通知》要求,各區住建房管部門應當强化對物業服務人的指導監督,加大執法力度,引導督促物業服務人主動落實相關要求。對於拒不落實的,各物業服務行業黨委要予以通報。同時,物業服務人應當加强對物業管理區域內拆除、改造共有部分的巡視檢查,不得以未收費為由不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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