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創設“兩督導一報告”制度,推動常態化開展積案清理
3年以上長期未結訴訟案件下降超八成
海南日報記者金昌波
不久前,當法院判決下來,家住海口的王某菊心裡憋著的一口氣終於吐了出來,也意味著這起持續6年之久的糾紛案件終於順利畫上句號。
這是一起因醫療事故引發的糾紛。2017年2月,感覺羊水破水的王某菊被家人送到海口市某醫院待產,之後產下女兒小芳。出院診斷表明,小芳存在新生兒重度窒息、新生兒呼吸衰竭等症狀。
王某菊和家人認為,女兒之所以出現上述症狀,是醫院醫生在其生產過程中失職造成的。於是,一紙訴狀將醫院告到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
案件審理過程中,王某菊和醫院於2021年6月7日共同委託廣東華生司法鑒定中心進行鑒定。但鑒定結論遲遲未作出。“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因為其特殊性和專業性,需要依據鑒定意見才能依法作出判决。鑒定意見遲遲未出,導致這個案件兩年多還未結案。”該案承辦法官介紹。
今年4月,該案被納入長期未結案件專項清理活動,省高院院領導對該案進行督辦。5月,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充分運用約談機制,由該院院領導親自約談鑒定機構,督促鑒定機構提高鑒定效率,確保一個月內出具鑒定報告。
6月15日,法院收到廣東華生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意見書。6月30日,承辦法官依據鑒定意見作出一審判決,醫院向小芳賠償醫療費、司法鑒定費等5萬餘元,案件順利結案。
“因鑒定程式導致久拖不決”,是現時部分積案存在的共性問題。省高院審管辦負責人介紹,長期未結案件清理初期,我省法院124件3年以上長期未結案件中,有55件案件因鑒定評估等因素導致。“鑒定結案率長期偏低,舊存鑒定案件累積,形成未結鑒定案件居高不下,鑒定結案率低的惡性循環。再加上部分涉外案件送達時間長、承辦法官審限意識不强等原因,導致積案數量長期高位運行。”
“建議完善司法鑒定流程,提高司法鑒定的效率,同時做好鑒定機構後續跟踪評估,對慢作為、不作為的鑒定機構及時進行清理。”在省高院長期未結案件徵求意見座談會上,部分省人大代表提出意見和建議。
公正與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題,公正是根本要求,效率是人民期盼。開展主題教育以來,省高院黨組把長期未結案件影響司法效率問題納入專項整治內容,同時將“推動長期未結案件清理”作為調查研究的課題,由省高院主要領導牽頭負責,解剖麻雀、精准施策,推動常態化開展積案清理。
對外,向專業機构要效率。省高院從加強管理的角度出發,調整由審管辦負責管理鑒定、評估等對外委託專業機构。同時,强化鑒定報告出具時間、開庭時間和預計結案時間“三個節點”管理,千方百計壓縮鑒定時長。近期,該院還對《海南法院對外委托專業機構備案名錄》進行更新,重新審查鑒定資質,對其中一家工作效率低的專業機构予以除名。
對內,從責任落實求創新。省高院修訂《海南法院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和久押不决案件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創設“兩督導一報告”制度,明確長期未結案件專項清理活動實行包院督導制度,省高院成立由省高院院長、副院長和專委等分別擔任組長的9個督導組,對全省法院1年半至5年以下長期未結訴訟案件進行督導督辦;實行逐級報告制度,要求承辦法官、院庭長、各法院嚴格按照方案確定時間節點報告積案清理進展情况;召開長期未結典型案例剖析會,對積案存在原因深入剖析,找准癥結,對症下藥。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法院還對無正當理由拖延辦案,導致積案數量較多、時間較長的,或虛構延期理由以及相關人員落實管理責任不力、督辦案件不力等問題,納入“一案雙查”。現時,省高院已對5件5年以上長期未結案件啟動“一案雙查”,責令2名承辦法官作書面檢查,由所在法院進行處理,並在全省法院通報。
經過4個月的專項整治,全省法院積案比例進一步下降、審判質效進一步提升。海南法院3年以上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從今年4月初的124件,降至8月16日的20件,下降83.87%;5年以上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已結案13件,未結案2件,下降了86.67%。全省30家中基層法院有22家實現3年以上長期未結訴訟案件清零。
“儘管積案清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邊清邊積’的壓力依然較大。下一步,海南法院將落實落細‘兩督導一報告’制度,嚴格審判流程節點控制,堅持當下治與長久立相結合,確保實現‘去存量、防增量’目標。”省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海南日報海口8月23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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