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雪妍
記者從市司法局瞭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22611件。在已辦結的2604件民事訴訟及非訴訟案件中,法援機构共為羣衆挽回經濟損失7922.63萬元,其中為農民工討薪4820.58萬元,切實維護了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
法律援助是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是一項扶助貧弱、保障社會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社會公益事業。現時,上海申請法律援助的收入標準為:城鄉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3020元。
前段時間,家政從業人員小湯在騎自行車出門時被外賣員小萬撞倒,交警認定小萬全責。小湯被診斷為左股骨粗隆骨折,肇事者小萬卻從原公司離職,還換了手機號,始終聯系不到。小湯不知如何是好,來到長寧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依法受理並為其指派援助律師。
通過調查取證,律師從一張並不完整的“1元保單”照片順藤摸瓜確認了小萬工作的公司和保險公司,並將三者列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
在證據面前,被告公司在第一次開庭時便認可了與小萬之間的雇傭關係。第二次開庭時,雖然被告公司因更換股東和法務對相關事實予以了否認,但援助律師已做好充分準備,用第一次訴訟時的庭審筆錄進行了反駁。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公司向小湯支付各項賠償共計12萬餘元。
今年初,某建設工程公司的焊工小蘇拿到了19萬元的工傷賠償。2020年11月,他在印尼項目工地安裝隔板、吊裝工作時,因吊帶斷裂,致使左脚被砸傷。2022年1月,他被認定為因工致殘程度九級。此後小蘇就工傷賠償事宜多次與公司協商,但雙方始終無法協商一致。
寶山區法援中心介入該案後,發現小蘇與用人單位之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且用人單位未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小蘇不願意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援助律師及時建議他向用人單位發函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案件事實和證據資料依法提出仲裁請求,並在庭審中據理力爭,最終通過調解為他爭取到了賠償。
在上半年辦理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勞動糾紛占比較大。案件類型中居前三比特的是請求支付勞動報酬1826件、請求確認勞動關係217件,其他勞動糾紛318件,合計占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總量的80.12%。受援人中農民工達2235人次,占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總量的75.94%。
從結案情况看,在已辦結的1092件民事訴訟案件中,勝訴和調解率較高,其中勝訴403件、調解448件、敗訴153件、撤訴及終止援助88件,勝訴及調解案件占77.93%。全市法律援助機构為維護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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