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閑樂
作為全市首家成立破產案件審判庭的基層法院,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昨天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2018—2022年該院破產案件辦理情况。
5年間,上鐵法院共受理破產、強制清算及破產衍生訴訟案件3186件,審結案件2610件。各年度收結案件數量總體呈逐年遞增趨勢;實現645家無運營價值的企業有序退出市場,累計清理債權債務金額240餘億元,盤活資產約17億元,保障職工債權人8500餘人次,破產審判質效保持良性運行態勢。
上鐵法院透露,現時受理的案件中,申請破產的大多為小微企業,占比達87.7%。考慮到小微企業自身特點,法院通過數位賦能優化流程管理,創新機制流程簡化審理管道,降低其破產審判成本。在已結的245件民營企業破產案件中,45件符合適用簡化審理條件的案件實現快速審結,占比18.4%,平均審理天數129天,最短的53天審結,為企業迅速化解債務,實現快速出清提供了保障。
同時,法院充分發揮破產保護和拯救功能挽救有運營價值的小微企業,近年來通過重整和解使得16家小微企業得以存續。在破產衍生訴訟案件衝突普遍尖銳的情况下,衍生訴訟案件調解成功率達8.5%,不僅滿足了當事人多元化解糾紛的需求,還促進了破產程式的快速推進。
上鐵法院表示,下一步要積極探索如何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破產成本、實現快速審理的機制,努力解决小微企業在融資、商務和破產領域缺乏資源和專業知識等問題,並積極幫助有生存能力的小微企業就債務重組與其債權人達成可行的解決方案,以實現最大可能挽救企業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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