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問答流程《北京市深化公共法律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北京 44℃ 0
摘要:職稱:是專業科技人才學術科技水准和專業能力的主要標誌。

一、專有名詞解釋

職稱:是專業科技人才學術科技水准和專業能力的主要標誌。

職稱評審:是按照評審標準和程式,對專業科技人才品德、能力、業績的評議和認定。

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是指在本市公共法律服務機構執業,從事公證或司法鑒定等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專業科技人才。

公證員:是指符合法定條件,經法定任職程式,取得公證員執業證書,在公證機构從事公證業務的執業人員。

司法鑒定人:是指經本市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取得司法鑒定人執業證書,在司法鑒定機构從事司法鑒定業務的專業科技人員。

 二、新舊政策差异和創新特點

與國家改革指導意見相比,《北京市深化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結合北京實際,創新提出了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的分類評估標準和評審代表作制度,細化了業績突出人才參評綠色通道、評估管道、監督檢查等內容,更加突出科學性、針對性、操作性。主要特點如下:

健全制度體系。一是明確職稱層級,完善專業類別。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職稱設定公證員和司法鑒定人兩個專業類別,公證員職稱名稱依次為四級公證員、三級公證員、二級公證員、一級公證員,司法鑒定人職稱名稱依次為初級司法鑒定人、中級司法鑒定人、副高級司法鑒定人、正高級司法鑒定人。二是各層級職稱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科技崗位等級相對應。

完善評估標準。一是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實行弄虛作假“一票否决制”。二是實行體現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職業特點的分類評估標準。按照公證員和司法鑒定人兩個方向進行分類評估。三是實行評審代表作制度,申報人可自主選擇代表性成果參加職稱評審。

暢通晋昇通路。一是完善高層次人才職稱申報綠色通路,對在公共法律服務領域作出重大貢獻或者急需緊缺的專業科技人才,可以放寬學歷、資歷、年限等限制,破格申報高級職稱。二是促進職稱制度與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才培養使用相結合

優化評估機制。一是實行“個人自主申報、行業統一評估、組織擇優聘任、政府指導監管”社會化職稱評估。二是優化評估服務方式,完善評審工作流程,加快職稱評估資訊化建設,實行網上申報、稽核、繳費、評審、證書查驗等一體化服務。三是加强評審委員會建設,納入全市職稱評審專家庫統一管理使用,建立評審專家動態調整考核機制,確保公平、公正。四是强化評審監督,堅持回避制度、公示制度、結果驗收和備案制度,加强對申報條件、評估標準、工作流程的監督管理。

三、會簽組織職責

市司法局負責配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開展公共法律服務系列職稱政策制定、制度建設、協調落實、監督檢查和工作評估;作為評審機构負責落實職稱改革政策,組織開展日常評估等工作。

四、研究製定本辦法的政策依據及背景是什麼?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司法部《關於深化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及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經過專家論證、意見徵集、合法性審查,形成了《北京市深化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五、本辦法出臺的目的是什麼?

研究製定本辦法,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黨管人才,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立足服務全面依法治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畧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遵循公共法律服務人才成長規律,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以科學、分類評估為覈心,以激發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創新活力為目的,建立符合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制度,培養造就政治堅定、貭素優良、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才隊伍,更好地滿足公共法律服務需求,為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建設提供人才支撐。

六、本辦法適用的人員範圍有哪些?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市公共法律服務機構執業,從事公證或司法鑒定等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專業科技人才。

七、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職稱的層級和名稱都是什麼?

公證員初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的名稱分別為四級公證員、三級公證員、二級公證員、一級公證員。司法鑒定人初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的名稱為初級司法鑒定人、中級司法鑒定人、副高級司法鑒定人、正高級司法鑒定人。

八、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申報職稱的基本標準條件是怎樣的?

申報公共法律服務系列公證員專業職稱人員,應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方略;從事公證工作,具有良好的品德修養,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備相應崗位的勝任能力,能够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依法取得公證員執業證書,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具體學歷、經歷、業績、成果等見相關附件。

九、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是怎樣開展職稱分類評估的?

在國家標準的基礎上,結合本市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實際,充分體現公共法律服務職業特點,突出評估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的專業能力、業績和貢獻。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傾向,分類完善公共法律服務人才評估標準,引導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不斷更新知識,創新思路,提高專業素養,積極投身法治建設。對公證員重點考察其獨立承辦業務、理論和實務研究、指導業務開展、加强公證機构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辦理公證的質量,開拓新型公證業務,辦理重大、複雜、疑難公證法律事務,開展指導培訓,發表指導性業務案例等工作成果質量。對司法鑒定人重點評估其司法鑒定實務數量、解决疑難複雜司法鑒定案件、新技術新方法運用、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的工作經驗和能力水准。

十、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申報職稱可以用哪些代表作?

將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的代表性成果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內容,結合實際建立成果代表作清單,明確不同專業、不同層級職稱評審所考察的代表作類型,注重代表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力。公證員參評職稱的代表作可包括公證書、理論文章、指導案例、創新業務等成果形式。司法鑒定人參評職稱的代表作可包括參與本專業領域行業科技標準、技術規範製定等可作為業績成果條件。

十一、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可以破格申報高級職稱嗎?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不受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限制,破格申報副高級司法鑒定人、副主任法醫師:

1.獲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個人或項目主要完成人(限獲獎專案排名前三)或者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的個人或項目第一完成人;

2.獲得國家或本市司法鑒定領域榮譽稱號,在法治建設中作出重大貢獻,取得重大專業成就的。

十二、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職稱評審由哪個評審機构負責?

本市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由市司法局負責,具體聯繫電話555792375,網址sfj.beijing.gov.cn。

具體情況以每年發佈的當年職稱評估工作安排中確定的評審服務機構、聯繫電話、連絡人為准。

十三、申報職稱評估過程中出現失信行為怎麼處理?

對在職稱評估中偽造學歷、資歷、論文著作、業績成果、獲獎證書、工作業績等弄虛作假行為,實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職稱的予以撤銷,並記入職稱評估誠信檔案。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