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地震預警系統計畫國慶後運行
已在各市縣和相關學校佈設400個預警終端
本報海口4月26日訊(記者 陳雪怡)海南地震預警系統計畫今年國慶後正式運行。項目試運行階段,地震預警資訊服務主要通過預警終端來發送,現時我省在各市縣和相關學校佈設了400個預警終端,相關組織可以通過該終端獲取地震預警資訊。這是海南日報記者從4月26日舉行的《海南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上瞭解到的。
“受項目建設規模的限制,我省地震預警系統的重點預警區域主要為瓊北人口較密集地區。項目試運行階段,相關組織可以通過佈設的預警終端獲取地震預警資訊。”省地震局海南地震臺台長、研究員胡久常表示,“近期,我們還計畫在手機終端及廣電、電信機上盒開展預警資訊服務系統建設,待正式運行後,社會公眾可通過手機、電視等管道及時獲取地震預警資訊。後期,我們將進一步拓展省內地震預警覆蓋區域及預警資訊發佈通路,更好地服務社會福斯,服務全省經濟建設。”
胡久常說,地震預警和地震預報,兩個詞只有一字之差,地震預警卻不等同於地震預報。
地震預報,是指在地震發生前,對未來地震發生的震級、時間和地點進行預測,並及時公佈於眾,讓預測受災區的人們提前做好預防工作,以减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地震預警,是指在地震發生後,破壞性地震波到達前,利用地震監測設施、設備及相關科技快速獲取地震資訊,並自動向可能遭受地震破壞或者影響的區域發出地震警報資訊的行為。
“簡單講,地震預報屬於‘震前’灾害預防範疇,現時科技水准尚需要持續探索。地震預警則屬於‘震後’灾害應急範疇,科技上相對成熟,近年來發展比較迅速,取得了一定的减灾實效。”胡久常解釋道。
那麼,地震預警資訊發佈主體是誰?發佈內容包括哪些?
“根據《辦法》規定,地震預警資訊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首長部門統一發佈。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會發佈地震預警資訊。囙此,地震預警資訊發佈主體是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門。”省地震局副局長湯筱麒說,同時,地震預警資訊應當包括地震發生時間、地震震中、地震波到達時間、預估地震烈度等內容。
《辦法》還明確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接收到地震預警資訊後,應當依法及時做好地震應急處置工作。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