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發佈《措施》 化解羣衆用藥難題減輕醫療機構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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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月6日,昆明市醫保局針對保障醫療機構收治患者、提高羣衆用藥可及性、減輕醫療機構救治壓力、加强醫保公共服務等方面,制定出臺了《新階段新冠疫情防控醫保十六條工作措施》。

1月6日,昆明市醫保局針對保障醫療機構收治患者、提高羣衆用藥可及性、減輕醫療機構救治壓力、加强醫保公共服務等方面,制定出臺了《新階段新冠疫情防控醫保十六條工作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要求,對衛生健康部門製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試行第十版)》中涉及的新冠治療藥物和醫用耗材開設綠色掛網通道,做好疫情防控藥品採購,在省藥品集中採購平臺未掛網或掛網產品無法採購時,醫療機構均可根據臨床用藥需求先採購、後備案;在疫情防控新階段下,對定點醫療機構超衛生健康部門核定住院床位加床收治的行為,視為正常床位服務納入醫保報帳;將桑菊銀翹散等41個藥品臨時納入醫保支付範圍,並按甲類藥品管理;支持羣衆線上就醫問診,鼓勵符合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程式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實現定點醫療機構“互聯網+”醫療服務專案與線下執行相同目錄、醫保支付類別和支付標準。

《措施》強調,要做好新冠救治費用預撥工作,根據醫院規模及收治能力對定點醫療機構預撥20萬元至1500萬元不等的預付金,已預付資金結餘暫不收回,繼續滾存使用,若定點醫療機構預付金已用完或需要申請的,向所屬醫保經辦機構申報撥付;建立醫保基金快審快撥機制,加快定點醫藥機構結算撥付,在疫情防控新階段中,對定點醫藥機構發起結算申請的費用,可先結算後稽核,20個工作日內撥付到位;為昆明方艙醫院開闢醫保聯網綠色通道,實現醫保直接結算,減輕醫療機構和患者經濟負擔;推動發熱診室(門診)納入醫保聯網結算全覆蓋。對於符合條件設定發熱診室(門診)的鄉鎮衛生院(含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將其簡化定點手續全部納入醫保聯網結算管理。

同時,要及時撥付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各級醫保部門按照每人每年12元的標準,確保簽約全科醫生團隊獲得的報酬及時足額到位;加强基層醫療衛生機构藥品調撥和配送;加大醫保事項辦理便捷度。充分依託醫療保障資訊平臺和政務服務平臺,推動參保繳費、异地就醫備案、關係轉移接續、參保資訊查詢等高頻醫保服務事項實現“網上辦、自助辦、掌上辦”全覆蓋;保障長期護理保險失能參保人員待遇,參保人可以通過服務網點提交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申請,也可通過“昆明長護險”App提交申請,經辦機構應及時按規定進行稽核評估,取消自評定結論下達次月起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的限制,定點服務機構為失能參保人製定護理計畫後次日起即可享受護理服務。

《措施》規定,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构提供醫療服務,居民醫保參保人普通門診選點就醫不再受縣域限制,可跨縣域選點,1月1日至3月31日城鄉居民普通門診費用,醫保與醫療機構不按人頭包乾結算,按政策據實支付;持續支持醫療機構提供住院醫療服務。實行考核付費結算辦法的醫療機構,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的住院人次增長率和住院費用總額增長率不納入考核;向村衛生室預撥藥品採購周轉金,根據服務人群的數量,向全市(含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每個村衛生室按照1萬元至3萬元的標準預撥藥品採購周轉金,加强基層醫療衛生機构接診收治的能力;加快藥品集采結餘留用資金撥付,在藥品集采採購週期結束後,各級醫療保障部門根據省局下發的集采藥品加權平均價格,按照應撥盡撥的原則,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定點公立醫療機構集采結餘留用資金的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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