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啟動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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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策實施後,本溪市職工門診統籌醫保目錄內醫療費用報帳比例可達到50%―70%,年度起付標準300元,支付限額為3000元,符合條件的异地安置人員也可享受這一待遇。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更好地解决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任務部署,從11月1日開始,本溪市正式實施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制度。

此次制度改革主要是建立普通門診統籌,將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在門診發生的醫保目錄內醫療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也就是說,從今年11月1日起,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購藥,也可按規定享受醫保報帳待遇了。在此之前,參保人員前往定點醫院門診看病就醫,繳費時可以持醫保卡使用本人醫保帳戶中的資金或以現金、刷卡等形式自費承擔,並不享受醫保統籌基金支付待遇。新政策落地後,參保人員在醫院門診看病也能享受相應的醫保報帳待遇,切實減輕了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

新政策明確,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的多發常見病的普通門(急)診費用、產前檢查和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市內急診搶救留觀住院費用均將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

政策實施後,本溪市職工門診統籌醫保目錄內醫療費用報帳比例可達到50%―70%,年度起付標準300元,支付限額為3000元,符合條件的异地安置人員也可享受這一待遇。2022年11―12月起付標準50元,支付限額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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