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溺水事件高發,專業教練建議——即使會游泳,也需家長看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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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學生溺水人數減少,但溺水事故仍有發生。李慧建議,即便學會了游泳技能,“下水”依然是一件需要謹慎對待的事,特別是對未成年人而言,需家長陪護和看管。如果孩子自己下水游泳,大人需時刻有效看護。

  記者龔潔芸

  溺水是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殺手”,為切實保障學生生命安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五部委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工作的通知》。作為學生及家庭,如何預防溺水事件的發生?記者採訪楊浦區青少年業餘體育學校游泳教練李慧進行解答。

  暑期以來,學生因溺水死亡事故頻發。梳理這些悲劇發現,溺亡的孩子並不全都是貿然下水游泳,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會游泳,有的水性還不錯。李慧認為,不少人對游泳存在認識誤區,以為只要會游泳,在水裏就安全,從而放鬆了警惕。他們往往忽略了水下世界的危險,特別是水庫、池塘、河流等野外水域。在這些地方游泳,水草可能纏住脚、碎石可能劃破脚、脚還可能陷入淤泥,進而發生意外。腿部抽筋、身體疲勞、空腹等也會讓人無法正常游泳,從而導致溺水。

  在上海,中小學生發展游泳技能培訓的初衷是為了防溺水。2002年,靜安區教育局開全市先河,讓游泳進課堂,每週設一節游泳課,確保每個學生在結業時至少學會一種泳姿。2009年,市教委實施從幼儿園到小學、中學以及大學“人人學會游泳”計畫。現時,上海四年級以上學生會一種泳姿的人已達九成左右。學生溺水人數減少,但溺水事故仍有發生。

  李慧建議,即便學會了游泳技能,“下水”依然是一件需要謹慎對待的事,特別是對未成年人而言,需家長陪護和看管。不同年齡段孩子溺水發生的高危地點不同,4歲以下主要為家中蓄水容器如水缸、浴盆等,5至9歲兒童主要涉及水渠、池塘和水庫等,10歲以上活動範圍更大,主要為池塘、湖泊和江河等。李慧提醒家長,這些誤區要避開:不要認為游泳圈、充氣的水上玩具可以很好地保護孩子,沒有任何設備可以代替成人監護;孩子溺水時不一定會拍水或大喊,很多溺水都是悄無聲息發生的,而且非常迅速;會游泳的人也會因疲勞等導致溺水。

  李慧認為,家長應帶孩子去正規泳池游泳,下水前確保孩子已掌握安全技能,並已做好熱身運動。若家長與孩子一起游泳,須讓孩子待在大人一臂以內的範圍。如果孩子自己下水游泳,大人需時刻有效看護。“不推薦孩子在郊區開放水域游泳。”李慧說,開放水域水底情况複雜,對體力和靈活應變能力的要求非常高,即便是專業游泳運動員也不能保證絕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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