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近期頒佈《大理州引進高層次人才激勵辦法》、《大理州引進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實施辦法(試行)》,涵蓋人才引進範圍對象、生活保障政策、創新創業政策、工作機制、考核管理等內容。
《辦法》明確,大理州人才引進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層次人才包括兩院在職院士、國家級重大人才項目入選者等國內頂尖人才;第二層次人才包括著名高校、科研機構教授,“興滇人才獎”得主等;第三層次人才包括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省級“高層次人才培養支持計畫”入選者,以及符合蒼洱人才“霞光計畫”人才專項引進條件的正高職稱或博士學位的人員等;第四層次人才包括符合“霞光計畫”的副高職稱或碩士學位的人員,以及全州重大專案、重點產業、重要工作急需引進的人才等。
在政策支持方面,大理州將對引進人才在創新創業、編制聘用、職稱評聘、住房保障、生活待遇、戶籍管理、醫療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入學、交通服務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務。生活待遇方面,引進的人才將獲得20萬元到40萬元不等的生活補貼;住房保障方面,通過人才公寓、購房補貼和租房補貼相結合,解决高層次人才住房問題。
《辦法》特別提出了對引進人才(團隊)的創新創業支持政策,積極鼓勵人才(團隊)創新創業、支持創新創業平臺建設、鼓勵開展柔性引才。其中,對引進人才(團隊)優先安排入駐省州創業孵化平臺,並為其提供免租3年的辦公場所,按實際投資總額、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等情况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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