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昆明市發佈《涉旅企業誠信評價》地方標準,標準將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該標準由昆明市文化和旅遊局、昆明市旅遊品牌建設促進會負責起草,在昆明市市場監管局、昆明市文化和旅遊局的協辦推進下,歷時3年編寫完成,具有可操作性强、與監管要求銜接度高的特點。該標準的發佈既是昆明開展旅遊標準化工作的創新探索,又填補了雲南省旅遊標準體系關於涉旅企業誠信評估的空白。
《涉旅企業誠信評價》標準的製定實施,將通過對旅遊行業覈心要素,即旅行社、住宿企業、餐飲企業、旅遊汽車公司、汽車租賃公司、旅遊景區、涉旅商品經營企業七大業態實現誠信評估“應評盡評”全覆蓋,著眼於評估系統重便捷,結果運用顯動態的特徵,致力於為政府監管提供有力支撐,為消費者選擇誠信涉旅企業提供有力保障,為涉旅企業尋求質量提升、品牌化發展提供有力參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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