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修訂背景及依據有哪些?
北京市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養,穩定和促進就業,我局聯合市財政局印發了《關於印發〈北京市公共實訓基地高技能人才實訓經費補助試行辦法〉的通知》(京勞社培發〔2008〕97號檔案),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原則,對公共實訓基地面向社會開展高技能實際操作培訓所發生的成本給予補助。根據《國務院關於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11號檔案)和《關於推動公共實訓基地共建共享的指導意見》(發改就業〔2020〕1951號檔案)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國家職業技能培訓政策調整,以及當前物價水准上漲、培訓成本提高等情况,為保證本市公共實訓基地健康發展,持續發揮公共實訓基地在穩就業、保就業工作中的重要支撐作用,對該辦法進行了修訂。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明確了新的服務物件範圍。修訂後的《北京市公共實訓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訓經費補助辦法(試行)》,主要面向本市企業在職職工(與企業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並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的)提供公共服務,為本市支柱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傳統優勢產業和都市運行保障急需等培養中級工及以上技能人才。對公共實訓基地面向社會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訓所發生的實際成本給予補助,補助經費實行預算管理。
(二)明確了補助管道。本市企業在職職工參加中級工及以上技能培訓,所需經費按照補助標準由用人單位和我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項資金各負擔50%。在公共實訓基地培訓的營員,培訓完成後按照評估管理要求參加相應職業技能評估考核。公共實訓基地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實際取得人數申請培訓補助經費。按照培訓成本高低,分為A、B、C三個職業類別的補助標準,從中級工培訓開始補助;對於同一職業,設立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四個等級的補助標準。公共實訓基地按實際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數申請補助。
對於符合享受培訓補助條件的人員,參加同一職業(工種)實訓培訓每人每個等級只能享受一次相應補助;不得重複享受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的其他技能提升培訓補貼政策(含技能提升補貼)。
(三)更新了補助標準。新增高級技師的培訓補貼標準,每個職業(工種)分為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4個等級。按照典型職業在實訓基地培訓時發生成本,調整培訓補助標準,按培訓成本分為A、B、C三類補助標準:A類3400至5000元,B類2600至4300元,C類2000至3800元。
(四)創新了考核評估機制。結合國家職業技能評估制度改革,在公共實訓基地實施培訓後,組織營員按照評估管理要求參加相應職業技能評估考核。公共實訓基地為技工院校的,由所在院校參照企業新型學徒制學徒技能等級認定管道,組織開展技能等級認定,認定合格的頒發相應等級證書;其他公共實訓基地培訓營員職業技能考核評估,由公共實訓基地依託協力廠商評估機构開展;准入類職業資格考核評估由公共實訓基地聯系行業考核實施部門開展。以上考核評估費用均已計入補助標準,不得向參訓營員收取考核費用。
(五)拓展了職業(工種)範圍。對現有22個公共實訓基地的原有鑒定職業進行梳理,按照現行的職業分類大典進行劃分,結合北京市首都功能定位和急需緊缺工種需求,將原來明確的37個職業(工種)擴展到96個職業(工種),進一步適應社會需求,擴大了職業工種的覆蓋面。公共實訓基地具體培訓職業根據實際培訓及認定能力確定。
(六)完善了經費管理機制。建立公共實訓基地、區、市三級管理機制,明確各級職責,要求使用信息化服務平臺開展資料稽核和在職職工社保比對,確保補助資金使用安全。
三、《通知》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本辦法自2021年12月17日發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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