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問答《北京市公共實訓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訓經費補助辦法(試行)》
北京市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養,穩定和促進就業,我局聯合市財政局印發了《關於印發〈北京市公共實訓基地高技能人才實訓經費補助試行辦法〉的通知》(京勞社培發〔2008〕97號檔案),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原則,對公共實訓基地面向社會開展高技能實際操作培訓所發生的成本給予補助。根據《國務院關於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11號檔案)和《關於推動公共實訓基地共建共享的指導意見》(發改就業〔2020〕1951號檔案)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國家職業技能培訓政策調整,以及當前物價水准上漲、培訓成本提高等情况,為保證本市公共實訓基地健康發展,持續發揮公共實訓基地在穩就業、保就業工作中的重要支撐作用,對該辦法進行了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