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醫診所不良執業行為記錄暫行管理規定》3月開施,中醫診所不良執業行為視情况積分,一年積分超6分者“黃牌”警告;超12分則“紅牌”警告。首長部門每年匯總“黃牌”“紅牌”診所名單,予以公示。
不良執業行為是指中醫診所在執業活動中,違反中醫藥服務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常規以及有關規範性檔要求的行為。中醫藥首長部門將對中醫診所執業活動中存在的不良執業行為進行記錄和積分,積分結果作為中醫診所評估、考核的主要依據,並作為評先評優的重要參攷。
根據中醫診所不良執業行為的情形,每次積分的分值依次設定為10分、6分、4分、2分、1分,共五個檔次。中醫診所上一自然年累計不良執業行為積分超過6分的,由區中醫藥首長部門給予“黃牌”警示,並將“黃牌”警示牌張貼在診所顯著位置。中醫診所上一自然年累計不良執業行為積分超過12分的,由區中醫藥首長部門給予“紅牌”警示,並將“紅牌”警示牌張貼在診所顯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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