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核心區曆史文化街區平房直管公房開展申請式換租有關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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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深入落實《首都功能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層面)(2018年—2035年)》《首都功能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三年行動計劃(2020年—2022年)》,改善歷史文化街區平房直管公房居民的居住條件,現就在首都功能覈心區歷史文化街區申請式退租片區範圍內開展申請式換租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知》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答:北京是國務院首批公佈的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老城作為歷史文化名城覈心部分,是古都風貌的主要載體,是首都北京的“金名片”。為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老城不能再拆了”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貫徹《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要求,切實保障《首都功能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層面)(2018年-2035年)》有序實施,經市政府準予同意,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和東、西城區政府聯合印發實施《關於核心區曆史文化街區平房直管公房開展申請式換租有關工作的通知》(京建發〔2021〕332號),在首都功能覈心區歷史文化街區申請式退租片區範圍內開展申請式換租工作。

申請式換租模式已在菜西片區培育胡同16號院進行了試點探索。該院落剩餘一戶居民未騰退,實施主體通過對該戶居民進行房屋租賃置換到附近院落,該居民的居住面積適度新增,廚衛浴設施進屋,住房條件得到了改善;其原居住的培育胡同16號院與培育胡同14號院部分房屋合成完整獨立院落,目前正在按照風貌要求開展恢復性修建。該模式既提升了原住居民住房條件和居住品質,又實現了老城的風貌保護與環境改善,實現共贏。

為更好的改善居民居住條件,新增居民的選擇,我們在“申請式退租”的基礎上新增了“申請式換租”模式作為補充,旨在為居民改善生活條件提供更多選擇,兩種方式並舉,租售聯動。居民選擇完全自願,既可以選擇通過申請式退租購房,也可選擇申請式換租模式改善居住條件。

  二、申請式換租具體有哪些管道?

答:居民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式進行申請式換租。

一是換租主體提供租賃房源供換租人承租,換租人與直管公房經營管理組織解除直管公房承租關係。換租主體按照“一證一房”(“一證”為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賃合同)的標準,提供房源供換租人繼續承租。

換租的房源使用面積原則上不得少於換租人原承租住房折算的使用面積。換租房源折算的使用面積部分,換租人不繳納租金,超出折算使用面積部分,由換租人按照市場租金標準繳納租金。

二是換租主體給予租金供換租人自行解决住房或選擇租賃住房居住,換租主體、換租人與直管公房經營管理組織簽訂三方協議。換租租金可由換租主體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給換租人。

換租雙方一次約定的換租期限最少為10年,最長為20年。換租期滿,換租人可續簽換租協定,或解除換租協定回原直管公房居住,或由雙方協商就近選擇其他直管公房承租。

  三、居民選擇申請式換租後,今後還可以申請式退租麼?

答:申請式換租政策與申請式退租政策是緊密銜接的。如果換租人換租了政府組織建設的定向安置房,居住滿10年後,可以申請購買此換租住房。届時,換租主體將按照申請式退租的相應政策對換租人進行貨幣補償,扣除相關成本和費用。所購房屋產權登記為共有產權住房,購買價格和份額比例由區首長部門確定。

  四、選擇申請式換租後可以更換換租人麼?

答:換租期間,原則上不得更換換租人,如換租人死亡,應按直管公房管理相關規定變更原直管公房承租人。變更換租人時,新換租人應承諾繼續履行換租協定,並與換租主體簽訂補充協議,繼續領取換租租金。

  五、換租主體是誰?

答:直管公房經營管理組織以及實施申請式退租的片區實施主體,可直接作為片區申請式換租主體。社會組織經區政府首長部門同意後,也可以作為投資及經營方參與申請式換租工作。

  六、換租程式

答:區政府確定換租主體——公佈換租政策——居民自願申請——換租人與換租主體、直管公房經營管理組織三方簽訂協定——完成搬家騰房——換租主體開展恢復性修建經營利用。

完成換租後的直管公房,應納入片區恢復性修建範圍,由換租主體按照片區恢復性修建方案,合理利用申請式換租房屋補足公共服務設施。完成換租及恢復性修建後的房屋可由換租主體按規劃要求開展經營利用,可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或商業、辦公等經營性房屋使用。社會組織參與的,按照協定要求開展經營利用。

  七、工作實施

答:在覈心區歷史文化街區內開展申請式退租和申請式換租工作以區為主,在申請式退租試點片區內一併開展換租工作或單獨劃片開展換租工作,由東城、西城區政府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確定並負責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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