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情侶遺憾分手,男子要求女方200萬房子分一半,網友吐槽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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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據報導,杭州一對情侶相戀4年遺憾分手,男子卻要求女方200萬的房子分他一半。最終法官是這樣判的:男子沒有權利分得女方財產。故事的女主人公叫小花,來到杭州後做起了服裝生意。家裡人替她的婚姻著急,小花拗不過就通過了介紹人認識了男友小李。由於小花的服裝生意非常好,在2016年就自掏腰包首付50萬買下一套房子,房子總價值大約達到200萬。2017年,小花和小李舉行婚禮儀式,但沒有領證。

據報導,杭州一對情侶相戀4年遺憾分手,男子卻要求女方200萬的房子分他一半。最終法官是這樣判的:男子沒有權利分得女方財產。

故事的女主人公叫小花,來到杭州後做起了服裝生意。家裡人替她的婚姻著急,小花拗不過就通過了介紹人認識了男友小李。兩人確定戀愛關係後,小李也來到了杭州發展,兩人開始同居。

由於小花的服裝生意非常好,在2016年就自掏腰包首付50萬買下一套房子,房子總價值大約達到200萬。

2017年,小花和小李舉行婚禮儀式,但沒有領證。後來,小花又自己掏錢買車位、搞裝修,房本上寫的是她一個人的名字。

軟飯男登場

雖然兩個人舉辦了結婚儀式,但4年的相處,小花發現小李這個人不思進取,最後就提出分手。小李認為兩個人在一起4年,家裡還擺了酒席,他感到不甘心,要求賠償。

經過一番爭執後,小花同意賠償小李13萬,可小李不同意,直接獅子大開口要求給21萬。

僵持不下,小李將小花告上法院。小李認為兩個人同居期間的財產是共同所有,而車位、房產都只有小花一個人的名字,所以他要求分得一半房產,同時要求小花將彩禮退還。

小花則表示,舉辦結婚儀式的時候,她沒有收過彩禮。小李就找到了親戚前來作證,不過小李的舅舅卻表示,當初兩家人商量的彩禮是6萬,但小李家是分兩次給的,而且總計是4萬。

小李稱,兩個人同居期間,不管是服裝工作還是家務,兩人都是共同參與。而房產、按揭費用等和服裝生意有關,所以期間產生的利益該兩人一起享有。

小花不同意這個說法,她稱在和小李同居之前,她就單獨從事服裝生意。小李來到杭州後,一直沒有找到工作,小花就讓他負責打包,期間她還支付小李工錢。後來小李去跑網約車,囙此小花覺得兩人之間不存在什麼共有財產。

法院最終判決

最後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首先針對彩禮錢,實際給的數額和小李說的有明顯差异。小李稱其中的差價是他平時逢年過節的時候在小花家花掉的,但法院方面表示這不屬於彩禮。而且小花提到的賠償,是分手補償,並非退還的彩禮。所以法院方面駁回了小李要求退還彩禮的訴求。

對於房產分割一事,法院方面認為,小花在確定戀愛關係前已經具備經濟獨立能力,而小李的加入並非是合夥人身份。且小花和小李是同居關係,沒有領證,自然不需要承擔夫妻義務,也沒有共同財產一說。總而言之,小李是分不了小花名下的財產的。

對於這一事件,網友的吐槽著實亮了,大多數人都替這個小李感到悲哀。作為一個男人,吃軟飯、自身不思進取也就罷了,分手還向女方索要賠償,關鍵還打人家房子的主意。彩禮6萬沒有給到,分手補償倒是一開口就是21萬的,倒是打得一手好算盤,什麼好事都要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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